西林区财政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安全管理,规范财政性资金安全运作程序,明确职责范围,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对使用财政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财务管理部门。第二章财政资金管理第三条本制度中财政资金包括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借入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国债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第四条 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资金拨付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各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五条 明确财政支付资金的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并按工作流程合理设置岗位,确保资金流向安全合理。第六条一般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