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长安大学第四届阳光体育运动体育舞蹈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长安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二、承办单位:长安大学体育部(体育系)三、竞赛时间:2010年3月31日12:30四、竞赛地点:渭水校区东区田径场五、竞赛项目:体育舞蹈(吉特巴)六、参加单位:校属各学院、系七、参加办法:(一)以学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每单位可报1队,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0人(男生、女生各20人)。(二)经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各学院、系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八、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一)本次比赛为团体赛,只进行一轮决赛。(二)各学院、系出场顺序抽签决定。(三)各学院、系要严格按规定动作进行比赛,从主席台对面入场,全体队员以方形队形展示。(四)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五)评分标准与评分方法:1、评分标准:入场欢快,气氛活跃(10分)服装统一,队伍整齐(20分)精神饱满,青春阳光(30分)节奏准确,配合默契(10分)动作标准,舞姿优美(30分)2、评分方法:比赛设裁判5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