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000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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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金孝权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1总 则1.0.1 目的 1工程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2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3真实反映工程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1.0.2 适用范围 1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范。1.0.3 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 基本规定3.0.1 工程档案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3.0.2工程文件资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及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工程文件资料的

2、填写、签字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3.0.3 工程文件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签字、注明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0.4工程文件资料封面应注明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号。当未取得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号时,填写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编号,取得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号后,应对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号进行维护。3.0.5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应符合本规范技术要求。3.0.6 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通过“工程档案管理系统”下载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应经检测单位确认并加盖检测单位的公

3、章或业务专用章,检测单位应保证经确认盖章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的真实性。,3.0.7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工程文件资料形成的全过程负总责。建设过程中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审核应符合有关规定,签字并加盖相应的资格印章。3.0.8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工程质量检查员填写,质量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基础上填写验收记录,应签字并加盖岗位证章,对验收文件资料负责,并负责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其它签字人的资格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3.0.8 本条强调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工程质量检查员填写,质量检查员

4、必须在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基础上填写验收记录,应签字并加盖岗位证章,对验收文件资料负责,并负责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强化了质量检查员的责任,验收资料均应由质量检查员负责。,3.0.9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中下载相关分项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空白表格。2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其真实情况:检测报告、证书或文件编号及结论,工程实体的实测实量和检查情况。3该份记录作为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原件,同时作为输入“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原始记录。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根据输入的信息自动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

5、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评价。5检验批评定时,将评价结果记录到“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原始记录表中,签字、盖“质量检查员”印章,报监理签字。输入到“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使用电子扫描签名,(如需)打印后形成纸质资料时盖“质量检查员”印章。,3.0.9 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形成程序,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没有原始记录。2不检查、不实测随意填写。3输入“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软件的偏差等无依据。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要自动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评价。5输入到“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检验批等验收

6、记录签名问题。解决资料传输过程中电子签名的问题,3.0.10 工程资料员负责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导入“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和归档工作。3.0.11 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和本单位留存的工程档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给城建档案馆的纸质档案由建设单位一并办理,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3.0.10 明确工程资料员与工程质量检查员各负其职,工程资料员仅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导入、归档工作,而没有签字等权限。3.0.11 明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和本单位留存的工程档案要求,同时明确电子档案的要求。,3.0.12工程档案资料实行数字化管理。使用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

7、应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网址为:WWW。3.0.1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使用同一“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其信息应关联。3.0.14工程质量验收有资格要求的人员应由监理(建设)单位将其身份证、岗位证或任命文件、签名扫描到“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明确工程档案资料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软件要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主要原因是有五个,一是软件中所使用的标准均应是现行的;二是软件中所有的表格都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三是软件的内容要齐全;四是要符合五个联动的要求:检测联动;监督联动;优质评定联动;质量员库联动;档案管理部门联动。,4 工程资料管理4. 1 建设单位4.1.

8、1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建设单位工程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对建设单位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负责。4.1.2 按规定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4.1.3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4.1.4 负责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4.1.5 应按规定在相关工程文件资料和“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资料上及时签署意见。4.1.6 使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形成数字化档案。4.1.7 应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4.1.8组建的文件资料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收集勘察、设计、

9、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档案资料,在3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同时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中监理施工单位的资料进行确认。,4. 2 勘察、设计单位4.2.1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4.2.2 应按规范和合同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4.2.3 对必须由勘察、设计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4.2.4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4.2.5应协助建设单位对竣工图进行审查;4.2.6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说在任务完成时,将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4. 3监理单位4.3.1 监理单位负责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4.3.2 监督检查施工档案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收集、组卷和归档。4.3.3 对必须由监理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资料和“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4.3.4监理人员应负责现场检查记录和监理文件资料的填写,并作为输入资料管理系统的原始记录。,4.3.5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4.3.6 应使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及时形成数字化档案;4.3.7 负责竣工图的核查工作。 4.3.8监理资料的组卷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并应分别单独组卷,列入城建档案馆归档保存的监理纸质档案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移交建设单位,并向建设单位报

11、告数字化档案完成情况,由建设单位统一向城建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4. 4 施工单位4.4.1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档案资料的形成过程。4.4.2分包单位应收集和整理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档案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分包单位竣工验收时应及时向总承包单位移交纸质档案,并向总包单位报告数字化档案完成情况。4.4.3对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工程质量检查员应负责现场检查记录的填写,并作为输入“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原始记录,同时应符合本规范3.0.9条的规定。,4.4.4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施工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

12、工作。4.4.5应使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建立数字化档案。4.4.6应负责竣工图的编制工作。4.4.7施工档案资料的组卷应符合附录C、附录D的规定,并应分别单独组卷,列入城建档案馆保存的纸质施工档案资料应及时移交建设单位,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数字化档案完成情况,由建设单位统一向城建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4.5检测单位4.5.1检测单位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4.5.2应负责核对施工单位通过“工程档案管理系统”下载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4.5.3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的核对人应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上签字,并应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盖单位公章。,5 工程文件资料形成与归档5

13、.1工程文件资料形成 5.1.1建设单位文件形成见图5.1.1(略)。 5.1.2监理单位资料形成见图5.1.2 (略) 。 5.1.3施工单位资料形成见图5.1.3 (略) 。,5.2工程文件资料分类与编号5.2.1工程文件资料分为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监理文件资料、施工文件资料3类。5.2.2建设单位工程文件资料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其他文件8类。5.2.3监理文件资料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资料6类。,5.2.4施工档案资料可

14、分为施工与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文件资料、竣工图5类。5.2.5 建设单位的工程文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A中规定的类别编号和顺序进行组卷。5.2.6监理文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B中规定的类别编号和顺序进行组卷。5.2.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和竣工图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的类别编号和顺序进行组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档案资料按下列内容分别组卷。1建筑与结构分部,代号为TJ;2桩基部子分部,代号为ZJ3钢结构分部,代号为GJ4幕墙部子分部,代号为MQ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代号为SN6建筑电气分部,代号为DQ7智能建筑分部,代号为ZN8通风与空调分部,代号为KT9

15、建筑节能分部,代号为JN10电梯分部,代号为QL11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部分,代号为JG,5.2.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和竣工图应按本规范附录D中规定的类别编号和顺序进行组卷。1市政道路工程代号为DL2市政管道工程代号为GD3市政桥梁工程代号为QL5.2.9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资料和竣工图应参照本规范按相关标准执行,53竣工图的编制5.3.1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 2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3 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4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

16、工图上直接改绘,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5 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该重新绘制竣工图。竣工图应依据审核后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测量记录等编制,并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5.3.2竣工图的图章应符合下列规定。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样见图5.3.2(略)。2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3所有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逐张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签名必须齐全,不得代签,其中审核人应为项目经理。5.

17、3.3竣工图的绘制与折叠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5.3.4进入“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中的竣工图格式应为TIFF、PDF、或DWG。,5.4工程文件资料组卷与归档5.4.1 工程文件资料的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文件资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成一卷或多卷。 2建设单位工程文件资料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组卷。3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专业承包单位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4监理资料应按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组卷。5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或专业分类组卷。6工程文件资料组卷应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规定。,5.

18、4.2工程档案资料应编制页码,并与目录的页码相对应。5.4.3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2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不得使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3当外来文件大于A4时折叠;小于A4粘贴。,5.4.4归档保存的工程文件资料一般应长期保存,具体各类文件保管的时间除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设单位归档保存的工程文件资料,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等使用的需要。2 监理单位归档保存的

19、工程文件资料,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追溯的需要。3 施工单位归档保存的工程文件资料,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中的资料应永久保存。,6工程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6.1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6.1.1“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包含房屋建筑工程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其内容与流程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6.1.2房屋建筑工程评定资料系统至少应包括以下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配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DGJ32/TJ04;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DGJ32/J103;

20、4国家、省有关专业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要求;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6.1.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资料系统至少应包括以下标准: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CJJ2;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4国家、省有关专业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要求;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6.1.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除满足以上条款要求外,至少还应具备下列功能:1编制目录,自动生成页码;2工程质量评定时,按相关标准自动计算,自动评定;3资料扫描,导入导出;4汇编成册,页码联动;5扫描件打印或原件书面插入;6通过互联网上传相关信息;,7根

21、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设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人员使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权限,并进行扫描签名;8资料未通过互联网实施相关联动警告;9施工档案资料与监理档案资料关联;10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使用同一个“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11常用方案、计划等示范文本;,12随时增加分项工程及检验批13数据信息修改应有记录;14系统自动升级。15工程档案资料备份和异地备份,保证数据信息永久保存。16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能随时查阅工程资料,了解工程进度。1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数字化档案进行在线验收。18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档案

22、资料管理系统”的管理。19使用单位能在线或底线操作。20内容应可输出打印。,6.2系统联动6.2.1“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应与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动。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应从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平台的“检测监管系统”中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实施资料管理与检测管理联动。,6.2.1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应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联动。 工程文件资料中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应设置形象工程进度字段,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联动,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传递到工程质量监督系统。,6.2.2“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应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联动。工程文件资料中

23、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应设置工程形象进度字段,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联动,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传递到工程质量监督系统。,6.2.3工程档案资料与优质工程评定联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应具备自动计算功能,根据检查结果自动评定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的验收结论。,6.2.3与优质工程评定联动1具备自动计算功能;2具备对混凝土、砂浆强度进行自动评定的功能;3对质量验收进行评定的功能;4对否决项进行识别的功能。,6.2.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和工程质量检查员库联动,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未按规定由工程质量检查员填写

24、时,系统应发出报警。 是否由工程质量检查员填写,是由软件自动和省监管系统中质检员库进行比较,规定此条主要为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全省联网后,一个质检员做多少资料一查便知,方便核查。,6.3数字化档案管理6.3.1施工、监理单位使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中的相关表格,应由各自的权限进入系统,在系统中记录施工过程的信息,确认后自动签名。,6.3.2外来资料如有关文件、工程材料、设备质保书、检测报告等文件应应原件扫描导入“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签字、盖章后扫描导入“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形成完整的数字化档案。,6.3.3 扫描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时,分辨率采

25、用100200dpi,TIFF group 4格式,或直接扫描成PDF格式;原件有红印章时,应采用彩色模式,分辨率采用100200dpi,JPEG格式,中等以上压缩,或直接扫描成PDF格式。扫描图像应清晰、完整,无偏斜、失真。,6.3.4 一份多页文件应制作、转化为一个电子文件;DWG图转换为PDF格式时,一张图纸对应一个电子文件,一个电子文件不应对应多张图纸。PDF文件尺寸必须与实际图纸的尺寸一致,即全尺寸文件,其有效内容须扩充至设定面积。6.3.5数字化档案应能够按城建档案管理部位所要求的数据组织方式、信息交换方式提供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关于附录中的几个问题,1本规范附录A、B、C、D分

26、别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资料目录,附录中打“”的是应有的纸质资料。2目录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管理规范、监理规范、验收规范等要求的内容。由于规范的修订、新材料、新工艺的出现而编制相应标准,此目录需要更新,此项工作由软件升级来完成。,3关于表中的沉降检测报告 “沉降检测报告”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过程检测的一个报告,取消沉降观测报告的提法,我省已制定沉降检测的标准,并已实施,对检测单位的要求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其资质中的名称暂时仍称为沉降观测。在本资料规范已改为“沉降检测报告”。,4、关于验收程序的问题 工程质量验收在前还是专项验收(如消防验收等)在前,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

27、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五条第十款规定:验收的条件之一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部2号令,二九年十月十九日,第五条第四款规定: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资料规范第5.5.1的图中规定建设单位工程文件资料形成流程:工

28、程质量验收和消防等专项验收为平行的验收,不分先后。,关于检测监管的问题一、保证工程名称的唯一性省质监总站苏建质监函20135号关于完善检测业务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七条要求 1、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业务软件中“委托登记”页面应增加“下载工程”的功能。 2、工程首次委托登记时输入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代码和单位工程名称的关键字查询,获得的单位工程信息由检测业务软件自动转入登记信息。 3、为保证能正常下载单位工程信息,在和委托方签订合同时应告知委托单位进入“江苏省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4、当单位工程名称变更时,不得在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系统中直接变更,应由委托单位在“江苏省工程档案资

29、料管理系统”变更后再下载。,二、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不能汇总的原因1、委托人提供信息不正确解决办法:通过“资料管理系统”下载工程信息2、检测机构填写工程信息不一致,有的一个单位工程有多种信息解决办法:通过“资料管理系统”下载工程信息3、检测软件不能从“资料管理系统”中下载信息解决办法:检测机构商软件开发或更换软件,三、在检测监管系统中或监督业务系统中查不到检测报告1、监督业务系统和检测机构用监督号关联,检测机构对监督号不维护。解决办法:督促整改,无效时更换检测机构2、不进入系统的检测报告。不作为有效检测报告,不作为验收依据。解决办法:对实体进行检测或鉴定。,关于“江苏省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

30、的使用问题1、参建三方均应使用“江苏省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减少纸质档案的保存,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纸质档案要求符合资料规范打钩的部分。2、监督人员应要求2013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使用“系统”建立电子工程档案,未建立电子档案的工程不得出具监督报告。,3、监督人员对工程资料监督管的目的:1)工程资料的形成过程的责任、真实性等;2)工程资料的及时性,监理签字要及时,施工单位可离网操作,但要上网交监理签字,实时在系统中保存;3)工程资料的规范性,有原始记录,可塑源;4)通过工程资料,实时掌握工程进度。,4、监督人员对工程资料监督管的方法:1)通过监督业务系统 全省统一的监督业务系统升级时一并解决,20多家自己研发的监督业务系统,我们近期将专题研究接口的问题,统一研究关联的问题。2)直接进入“江苏省工程档案管理系统”,用自己姓名和密码,密码(学习班已公布),应及时修改密码。网址为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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