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吉县高级中学学科带 头人 评选综合实绩考核量化表 姓名 学科 序号 项 目 满分值 内 容 得分 1 学历职称 2 分 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职称 1 分;研究生学历或中学高级职称 2 分。 2 劳动纪律 3 分 根据校办督查记录给分(本学年上班时间无故不到位每次扣 1 分)。 3 教学业务类 荣誉 3 分 省教坛新秀 3 分;市教坛新秀 2 分;县教坛新秀 1 分;相应级别教学荣誉对应给分。(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 。 4 学年考核 3 分 优秀 1 年 得 1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要求近五年 ) 。 5 班主任(含中层 及以上) 4 分 每任职 1 年 得 1 分,累计不超过 4 分
2、( 要求近五年,我校任职期间,外校任职折半计算 ) 。 6 工作量 3 分 (实际工作量点数 /15.2) *3(最高 3 分,男教师年满 55 周岁、女教师年满 50 周岁按 3 分计算,按本学年任课任职计算) 。 7 教研组长或 备课组长 4 分 任学校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每任职 1 年加 1 分,同时担任两个职务只取一个计分,累计不超过 4 分( 要求近五年,我校任职期间,外校任职折半计算 ) 。 8 优质课 /公开课 6 分 优质课省一等奖及以上 4 分;省二 /市一 3 分;省三 /市二 2 分;县一 /市三 1 分 (取最高项,不累加,无年限);公开课省级 2 分 /次;市级 1
3、 分 /次;县级 0.5 分 /次;校级 0.2分 /次(校级以教务处登记为准,最高累计不超过 1.2 分)。一师一优课按同级别公开课计算,同节内容只计最高级别一次(公开课要求近 五 年,可累加)。此项总分为优质课和公开课之和。 9 论文 3 分 国家级一 /二 /省一 3 分(评奖);国家级三 /省二 /市一等奖或核心期刊(封面为准)发表 2 分;省三 /市二或省级刊物发表 1 分;市三 /县一 0.5 分;精品课程第一作者按同级别一等奖计算(要求近五年)。 10 课题 4 分 国家级课题结题 /省级课题二等奖以上 4 分;市级课题一等奖 /省级课题三等奖 3 分;市级课题二等奖 /省级课题
4、立项或结题 2 分;县级课题一等奖或市级课题立项或结题以上 1 分;县级课题二 /三等奖以及结题 0.5 分(要求近五年)。 11 学术交流 (经验介绍 /讲座 ) 2 分 省级交流一次 2 分;市级交流一次 1 分;县级交流一次 0.5 分(要求近 五 年 , 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 12 基本功竞赛 6 分 课件制作 /说课 /评课 /教案设计 /案例等 竞赛省一 2.5 分;省二 /市一 2 分;省三等奖 /市二等奖 1.5 分;市三等奖 /县一等奖 1 分。(要求近 五 年,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6 分) 。 13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 3 分 省一等奖 2 分 /人次
5、;省二等奖 /市一等奖 1.5 分 /人次;省三等奖 /市二等奖 /县一等奖 1 分/人次(要求近 五 年,累计不超过 3分) 。 14 指导青年教师 3 分 指导一位青年教师得 1 分 (同一人不重复计算 );指导获校 结对优秀 得 1 分;(要求近五年,指导以聘任书为准,获奖以证书为准, 累计不超过 3 分) 。 15 学生评教 2 分 (个人分值 /最高分) *2(以上学期末评教数据为准) 。 16 民主 测评 2 分 教师满意度测评达 70%以上得 1 分,每 增加 一个百分点 加 0.05 分。 17 教学能力 和效果 35分 在年级组内按量化积分评选办法中教学实绩评选条例计算名次并
6、赋分,以上一学年第一学期总排名和第二学期排名各占 50%计算), A 等 35 分, B 等 34 分, C 等 33 分,D 等 31 分, E 等 30 分。 ABCDE 等各占五分之一(小数四舍五入,从 A 到 E 依次满足人数)。 18 评选小组评分 12分 A 等 12 分, B 等 11 分, C 等 10 分, ABC 等各占三分之一(小数四舍五入,从 A 到 B到 C 依次满足人数)。 合 计 100 分 说明:学科带头人考核前 2 名者自动成为下一届学科带头人。 安吉县高级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综合实绩考核量化表 姓名 学科 序号 项 目 满分 值 内 容 得分 1 学历职称 2
7、分 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职称 1 分;研究生学历或中学高级职称 2 分。 2 劳动纪律 3 分 根据校办督查记录给分(本学年上班时间无故不到位每次扣 1 分)。 3 教学业务类 荣誉 3 分 省教坛新秀 3 分;市教坛新秀 2 分;县教坛新秀 1 分;相应级别教学荣誉对应给分(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4 学年考核 3 分 优秀 1 年加 1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要求 近五年) 。 5 班主任(含中层 及以上) 6 分 每任职 1 年加 1.2 分,累计不超过 6 分( 要求近五年,我校任职期间,外校任职折半计算 ) 。 6 工作量 3 分 (实际工作量点数 /15.2) *3(最高 3
8、分,男教师年满 55周岁、女教师年满 50周岁按 3 分计算,按本学年任课任职计算) 。 7 教研组长或 备课组长 6 分 任学校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每任职 1 年加 1.2 分,同时担任两个职务只取一个计分,累计不超过 6 分( 要求 近五年 ,我校任职期间,外校任职折半计算 ) 。 8 优质课 /公开课 6 分 优质课省一等奖及以上 4 分;省二 /市一 3 分;省三 /市二 2 分;县一 /市三 1 分 (取最高项,不累加,无年限);公开课省级 2 分 /次;市级 1 分 /次;县级 0.5 分 /次;校级 0.2 分/次(校级以教务处登记为准,最高累计不超过 1.2 分)。一师一优
9、课按同级别公开课计算,同节内容只计最高级别一次(公开课要求近 五 年,可累加)。此项总分为优质课和公开课之和。 9 论文 2 分 国家级一 /二 /省一 2 分(评奖);国家级三 /省二 /市一等奖或核心期刊(封面为准)发表 1.5 分;省三 /市二 /或省级刊物发表 1 分;市三 /县二及以上 0.5 分;精品课程第一作者按同级别一等奖计算 ;内容相同取 最高级别 (要求近五年) 。 10 课题 3 分 国家级课题结题 /省级课题二等奖以上 3分;市级课题一等奖 /省级课题三等奖 2.5分;市级课题二等奖 /省级课题立项或结题 2 分;县级课题一等奖或市级课题立项或结题以上 1.5 分;县级
10、课题二 /三等奖以及结题 1 分 ;内容相同取 最高级别(要求近五年)。 11 学术交流 (经验介绍 /讲座 ) 2 分 省级交流一次 2 分;市级交流一次 1 分;县级交流一次 0.5 分(要求近 五 年) 。 12 基本功竞赛 6 分 课件制作 /说课 /评课 /教案设计 /案例等竞赛省一 2.5 分;省二 /市一 2 分;省三等奖 /市二等奖 1.5 分;市三等奖 /县一等奖 1 分。(要求近 五 年,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 分) 。 13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 4 分 省一等奖 2 分 /人次;省二等奖 /市一等奖 1.5 分 /人次;省三等奖 /市二等奖 /县一等奖 1 分 /人次
11、(要求近 五 年 , 累计不超过 4 分) 。 14 学生评教 2 分 (个人分值 /最高分) *2(以上学期末评教数据为 准) 。 15 民主 测评 2 分 教师满意度测评达 70%以上得 1 分,每 增加 一个百分点 加 0.05 分。 16 教学能力 和效果 35 分 在年级组内按量化积分评选办法中教学实绩评选条例计算名次并赋分,以上一学年第一学期总排名和第二学期排名各占 50%计算), A 等 35 分, B 等 34 分, C 等 33分, D等 31 分, E 分 30 分。 ABCDE 等各占五分之一(小数四舍五入,从 A 到 E 依次满足人数)。 17 评选小组评分 12 分 A 等 12 分, B 等 11分, C 等 10分, ABC 等各占三分之一(小数四舍五入,从 A 到 B到 C 依次满足人数 )。 合 计 100 分 说明: 优秀教师 考核前 2 名者自动成为下一届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