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画院新址工程设计方案 招 标 文 件 建 设 单 位: 广东画院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工 程 名 称: 广东画院新址工程 时 间: 二 00 六年六月十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附件 1-1 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联合体和分包商) 6 附件 1-2 资格预审表(资质、认证、机构简介) 7 附件 1-3 资格预审表(关键人员) 8 附件 1-4 资格预审表(经验) 9 附件 2-1 投标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10 附件 2-2 投标邀请函 11 附件 2-3 申请人资格预审情况备案表 12 第二部分 招投标工作阶段安排 1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4 第四
2、部分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9 第五部分 评标委员会须知 22 第六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 24 第七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 28 附件 3-1 投标书 29 附件 3-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0 附件 4-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31 附件 4-2 投票表格 32 附件 4-3 投票汇总表格 33 附件 4-4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表 34 附件 4-5 评标委员会备案表 36 附件 4-6 投标方案评语 37 附件 5-1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38 任务书 39 招标(竞赛)公告 受 广东画院 委托,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发起 广东画院新址工程 招标(竞赛)活动。本次招标(竞赛)面
3、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竞赛。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 1 条 招标人 1.1 名称: 广东画院 1.2 地址: 广州市人民北路 873 号 1.3 邮政编码: 510180 ,电子邮箱: 1.4 法定代表人: 刘斯奋 ,联系人: 夏光明,卢炳晖 1.5 电话: 020 81363031 ,传真: 020 81363031 注释 招标人的信息应当公开 ,以便各方当事人进行查询和联络。 第 2 条 招标 代理机构 2.1 名称: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2 地址: 广州市东兴南路 39 号 2.3 邮政编码: 510600 ,电话: 020-87380887 2.4 法定代表人
4、: 马伟东 ,传真: 020-87380887 2.5 联系人姓名: 尹燕春 ,手机号码: 13711228645 2.6 电子邮箱: ng_ 注释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招标人 委托,为 其 办理 招标竞赛事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 3 条 监督机构 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3.2 邮政编码和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 1 号大院 3 号楼 415 室 3.3 电话: 020-83124966 ,传真: 020-83124967 3.4 电子邮箱 : 第 4 条 交易服务机构 4.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 4.2 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
5、4.3 电话: 28866076(报名问题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4.4 网址: 注释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 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 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第 5 条 招标项目简介 5.1 名称: 广东画院新址工程 5.2 位置: 广州市白云新城新市街萧岗村地段 5.3 投资总额约 10000 万 元,其中建安费用约 7000 万元 5.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5 建设规模: 一期 26577 ,二期 18410 5.6 发包范围包括: 方案设计 5.7 前期咨询机构: 广东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 前期咨询机构是指曾经参与可行性研究、规划编制、方案设计的机构。 第 6
6、 条 投标资格 6.1 招标人要求的 资质 范围和等级的最低标准为: (a)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可以联营或中标后分包。 (c)城市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可以联营或中标后分包。 6.2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联营或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同意。 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6.3 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 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
7、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年以上。 6.4 招标人鼓励国内外知名建筑师或外国设计企业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建筑师或外国设计企 业可申请独立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如果中标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详 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 计资质并符合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 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6.5 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未 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建筑条例进行从业备案登记(备案办法见交易服务机构网页); (b)投标人不符合 招标公告或者法律 法规 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
8、级 ; (c)投标人以往 与本项目 招标人有 纠纷 ; (d)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e)投标人 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f)投标人 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g)投标人 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h)投标人 没有履行法 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i)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 6.6 如果招标人认为 前期咨询机构 不适合参加投标,可以将其排除。 6.7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
9、格审查、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 7 条 招标竞赛程序 7.1 招标人采用 : (a)公开性 招标竞赛程序 。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注释 选择性 招标竞赛程序 应贯彻透明和非歧视准则,投标人数应足以保证真正的竞争。 7.2 申请人宜于 年 月 日前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表同时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格预审表后 5 日内完成资格审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投标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发给 申请人, 并协助入选的 申请人 办理交易服务机构的投标 报名登记手
10、续。 7.3入选的申请 人在领取招标竞赛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费用人民币 600 元(含招标竞赛文件售价 500 元和交易服务机构收取报名费 100 元),该费用收后 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申请 人取得招标竞赛文件并支付投标费用后,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7.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 之日起计 30 日。 7.5 截标当日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不少于 2 小时。 7.6 投标保证金为 1 万元 ,可以是支票、银行保函、现金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在截止投标前提交到交易服务机构。 注释 投标保证金 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 2%,最高不超过 10
11、万元。 第 8 条 评标和定标 8.1 评标委员会由 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中选出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 并标明排列顺序 。 8.2 招标人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8.2.1 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申报资料及资质证书、职称证书。 8.2.2 落实 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 各专业 设计人员的配备和 保障设计 工作的措施。 8.2.3 协商联营和分包 的 事项 。 8.2.4 协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 8.3 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
12、酬金,首席评委另加 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 第 9 条 工程设计费和设计工期 9.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220 万元。 9.2 方案设计阶段(投标阶段)的安排: (a)建筑、室内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设计费为 33 万元。方案设计费全部用于对完成方案阶段设计工作的投标人的补偿,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给予 第 1 名 55000 元,分别给予第 2 至 3 名 45000元,分别给予第 4 至 6 名 3500
13、0 元,分 别给予第 7 至 10 名 20000 元。 注释 方案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其他工程宜按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参照建筑工程确定方案设计费比例。 9.3 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建筑、室内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少于规定数量的,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颁发奖状,邀请中标人出席开工、竣工典礼。 9.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 50%向该方案的 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
14、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9.5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下浮 20 %后预计为 150 万元。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 注释 费率浮动幅度不大于 20%,由招标人规定。 9.6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费的支付安排。签订合同 5 天内支付设计费的 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5 天内,累计支 付设计费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的累计比例;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5 天内
15、,累计支付设计费的 80%;工程完成 50%时,累计支付设计费的 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设计费的 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 9.7 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 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注释 施工图设计工作量约为初步设计的 1 倍 。 9.8 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每 2 万元设计费不少
16、于 1 人日。 9.9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设计模型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第 10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公告为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竞赛)文件为准。 10.2 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外国企业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报关、汇率、外币兑换出境、通信和旅行、现场 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10.3 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0.4 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10.5 如果符合 资格 的申请人不足 5 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6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
17、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10.7 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 委托符合工程 勘察资质的设计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如果设计中标人不符合工程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分包给具备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同意 。 附件 1-1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1 填表须知 1.1 申请人须回答所有问题,如果拟组建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全部问题均应回答。 1.2 本表填妥后用电子邮件同时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督机构,申请人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1.3 中标候选人须提交所申报资料及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果投标人所提
18、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 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 申请人 2.1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2.2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2.3 法定代表人: 2.4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2.5 投标事务负责人 /手机: 2.6 就近的办事处、分支机构的电话 /地址: 2.7 电子邮箱: 3 联合体和分包商 3.1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果有): 3.2 联合体各成员的名称(盖章) /电话号码 /分工职责: (a) (b) (c) 3.3 各分包商的名称 /电话号码 /分包项目:
19、 (a) (b) 附件 1-2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4 申请人的资质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范围和等级 发证机构 从业备案 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 规划编制资质 施工图审查资格 测绘资质 ISO9000 ISO14000 CMA 计量 合格证 注释 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是联合体成员或者分包人的,应在“范围和等级”栏目中详细说明。中标候选人须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5 申请人简介 5.1 申请人成立时间和简介(宜 300 字以内): 5.2 申请人在本项目所在地的经历(宜 200 字以内): 5.3 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
20、独有的有利条件(宜 200 字以内): 5.4 申请人认为评估其资格有关的任何资料。 附件 1-3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6 关键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附数码照片 专业工龄 执业资格 职务 专业职称 专业学历 专业分工 相关业绩 注释 按以上格式逐个列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各类工程应配备的专业如下: (a)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 附件 1-4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7 申请人的业绩经验 合同名称 项目规模 合同价(万元) 参与程度 业主电话 注释 只填写最能说明申请人的业绩经验的同类型项目和最有代表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