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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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杨正平,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民主选举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但不是党内民主的全部或唯一表现形式。,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1945年6月,褚辅成、黄炎培、冷遹、王云五、傅斯年、左舜生、章伯钧七位国民参政员联名致电毛泽东、周恩来,表示希望访问延安,为两党谈判搭建桥梁。不久,中共中央回电欢迎。 7月1日,延安的中共领导人,自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以下,全部到机场迎接。,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六位参政员将要回重庆时,毛泽东问黄炎培有什么感想,黄炎培坦率地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

2、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史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变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为了区域 一步步扩大,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强求发展,到干部人才渐见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环境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趋于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

3、的支配。”,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毛泽东听了他这番话后,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在黄炎培看来:“这话是对的”,因为“只有把每一地方的事,公之于每一地方的人,才能使地地得人,人人得事。把民主来打破这周期率,怕是有效的。”,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公推直选的基本程序及操作步骤,公推直选的内涵,公推 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公推直选的内涵,直选 即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和

4、副书记。,公推直选的意义,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相对于传统的干部选拔制度,融入了更多的民主因素,实现了由选“一个人”到选“一个班子”的转变,是民主执政的一种实践形式。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有利于调动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形成基层党组织对民负责、为民办事、接受监督的良好导向。从各地公推直选的实践看,决定公推直选质量高低,成效大小的关键在于选举环节的方式选择。,班子的名额、条件和构成要求,1、支部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设书记1名,6人以上的设委员3人,委员数含书记1名。,班子的名额、条件和构成要求,2、委员人选、条件:入党两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政治素

5、质好,业务素质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各组织应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适当的候选人条件,如遇特殊情况需放宽条件的,须报经上级党委同意。,群众推荐的人员范围,参加群众推荐的应是不属本党组织的有关人员,人员数要达到党员数的20%以上。一般包括:群团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员工、一线员工、统战人士等。,对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或等于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同意,并经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情况的说明,介绍人选条件、结构,候选人经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产生。,公推直选的具体工作步骤、方法,一

6、、宣传发动1、制定计划2、思想发动3、召开会议(党委会、总支会、支委会)-商议有关情况4、呈报请示-向上级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含新一届班子组成结构、选举方式等)5、公布条件-对经上级批准的新一届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进行公布6、组织学习-利用多种形式,公推直选的具体工作步骤、方法,二、公开推荐1、组织推荐2、党员推荐3、群众推荐4、党员自荐5、民主推荐,公推直选的具体工作步骤、方法,三、考察公示1、组织考察-根据管理权限,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2、召开会议-本届党委(总支、支委)据考察结果,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人选3、呈报请示4、公示-经上级同意后,对新一届候选人进行公示,公

7、推直选的具体工作步骤、方法,四、组织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选(会前的筹备:时间、地点、确保参与率;严格选举议程),公推直选的具体工作步骤、方法,五、上报审批1、上报结果(新一届及上级应共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2、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上级组织审批。,公推直选的四种方式(以乡镇选举为例),一、“正选” 先直选委员,再直选书记、副书记的直选方式。 适用范围:候选人选相对集中在所在基层组织。 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但没有规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直接选举在基层党组织换届时,先直选委员,再直选书

8、记、副书记,是在遵循党章和基层选举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提名选举出书记、副书记人选的基本内容。而将书记、副书记的选举权给全体党员,突破了由委员选举书记、副书记的办法,由此也引出了一些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许多异地候选人只想报名参与书记、副书记职位的竞争,如果他们先当选党委委员,而未选上书记、副书记,他们就不一定在该乡镇工作,那么则面临他们所当选的党委委员如何处理的问题。二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是和党委委员同步推荐产生的,在选举前已差额确定为候选人,如果有的人在委员选举中落选,则面临书记、副书记选举中只能是等额选举,这样就会使竞争弱化,甚至出现无候选人的尴尬局面。基层党委换

9、届时,如果采取先直选委员,再直选书记、副书记的直选方式,就程序设计层面来说,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进一步实践。,公推直选的四种方式,二、“倒选” 先直选书记、副书记,再直选委员的直选方式。 适用范围:候选人身份复杂,异地候选人较多时适用。 这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其主要程序: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演讲答辩,其他党委委员候选人进行自我介绍。二是差额直选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3名、党委委员5名。落选人员既可以放弃参加低一级职务的选举,也可以继续参与选举,给予被选举者在自我竞岗上以更大的空间。如果落选者本人愿意参加下一轮选举,就直选程序而言,可以扩大委员差额选举的比例。倒选

10、的方式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依据不足。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倒选未经委员选举而将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当作了委员的当选人员,在平时的任命中可以这样操作,但在换届选举中是不适宜的。因为无论是从理论来讲,还是从实践中看,如果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都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在委员选举中落选的可能。这说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不一定能选上委员,而选不上委员,则其连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资格都没有。二是异地竞职者在书记职位竞职不上时,是否放弃下一职位竞争,带来低职位人选安排的不确定性。,公推直选的四种方式,三是“联选” 乡镇三套班子成员的联动选举、交叉任职方式。 适用范围:

11、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超职数配备,人员臃肿,党政领导关系不顺的情况下,直接选举党委领导班子可同步实施人大、政府领导班子联选,党政交叉任职。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为实行乡镇三套班子联动运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乡镇三套班领导职数界定及交叉任职问题,以9至11人为宜,其中总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领导班子职数9名,4万人以上的乡镇领导班子职数按11名确定。乡镇三套班子成员,设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及人大主席等职位。以三套班子成员9名为例,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基本设想是: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1名

12、;党委副书记3名,其中一名为负责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另2名副书记,一人兼纪委书记,一人兼常务副镇长;党委委员5人,其中一人兼人大主席,其余4人兼任副乡镇长,并分别负责党委组织、宣传、人武等工作。对于经济状况较好或人口规模、区域面积较大的乡镇,增设1至2名党委或政府副职。三套班子成员的联动选举,通过乡镇三套班领导成员候选人同步推荐、同步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分别履行法律程序,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选举(党委成员进行党员直选,人大主席、政府成员召开人代会进行选举)的方式。首先进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选举。接着召开乡镇人代会,选举新一届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新当选的乡镇党委书记作为乡镇长候选人,进行等额选

13、举;再从3名当选的副书记中选举产生1名常务副镇长、1名人大主席;最后从其余当选的党委委员中选举产生35名副乡镇长。这种运作方式如果三套班子之间分工重叠、职责不清,容易发生推诿扯皮现象,也可能引发新的以党代政之实。,公推直选的四种方式,四、“领选组阁” 直接选举乡镇党委书记提名“组阁”方式。 有的地区在乡镇公推直选的制度设计上,赋予了当选乡镇党委书记提名镇党政领导班子人选的权力。 这种直接选举乡镇党委书记提名“组阁”的方式,作为基层党内民主的突破性实验,引起较大的关注。这种选举方式,可以减少班子的内耗,明确了权力对谁负责、权力如何监督的问题。但也要防止几种倾向。一是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基层民主的契

14、合问题。提名“组阁”在民主的政治程序、组织程序的设计和宽严度的把握上还有待研究,否则容易造成组织失控或民主流于形式的两难倾向。二是“组阁”方式从一定程度上来看,不是民主的发展和突破,其趋向是进一步集权,因为所有副职的提名权都集中到了书记一人手中。三是一把手监督难问题。一把手监督长期以来一直提困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的难点问题。提名“组阁”方式,产生的乡镇党委副职人选直接对提名的党委一把手负责,在班子内部的同级监督方面,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带来了难度,容易造成监督失控的倾向。,公推直选的四种方式,上述四种选举方式充分考虑了公推直选所在乡镇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兼具不同的改革探索路径。公推直选基层党

15、委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其自身的工作系统,在公推直选的方式选择后,还要辅以操作层面的制度化框架,以及后续管理措施的科学化配套,这样才能实现公推直选工作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目标的既定路径稳步推进。,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16、、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共

17、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六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章 代表的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八条 代表候

18、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二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章 委员会的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党员基层

19、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代表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组织审

20、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中国共产党基

21、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

22、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

23、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记票人。计票人在监督人监督下进行工作。,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中国共产党基层

24、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

25、候选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五章 监督和处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 在选举中,凡是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

26、外,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办法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全国党员服务热线:12371上海市党建服务咨询电话:54655052上海市基层党建网址:,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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