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西南大学党群类档案工作规范为了加强学校党群类档案(以下简称党群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学校党群档案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学校工作和社会服务,并为考核党群档案工作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律、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一、党群档案工作基本原则(一)凡是学校在党务、工会、群众团体等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载体材料,均属党群档案。(二)党群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三)党群文件材料应严格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四)党群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应实行“三纳入”,即纳入学校党委各部、委、室和基层党委(总支)、工会、团委的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四同步”管理: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党群档案工作。(五)学校各部、委、室及基层党委(总支)、工会、团委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兼职档案人员,认真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