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顺德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业务科室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工业设计科)二、政策依据佛山市顺德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947号)三、申报项目本年度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分为4类,具体为:(一)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二)区级工业设计领军企业;(三)区设计制造战略伙伴合作项目;(四)园区租金补助。四、申报单位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能依法纳税,财务制度规范,研发设计经费单独建帐,无不良信用记录。(三)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和条件且在区内实施或产业化。(四)申报单位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办法资金支持项目:1.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2.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3.存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情况,或存在财政支持项目未按时完成并申请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