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近年来我院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面的经验,借鉴学习兄弟院校做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合理、科学考核教师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学质量意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能动性;协助教师诊断和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优化教学条件和教学手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从整体上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考核原则 一是考核工作贯穿于教师教学的全过程,实施多渠道、多角度考核;二是本着为学院负责、为教师负责、为学生负责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教学质量考核。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对象是承担我院全日制授课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考核内容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为主,突出实验(实训)教学,兼顾教师备课、教案、讲稿、教学辅助资料、教研活动、教学创新、课后作业、辅导答疑、学业考核等教学各环节的情况。四、考核组织(一)学院成立教学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学院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重点开展随堂听课工作,对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