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保证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农林大2014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任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设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工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其职责是:审定考核工作组提交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教师的年度考核等级,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考核办法修订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对学院全体专任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手里教师申诉并形成相应处理意见。学院按照分层次的原则,不同职称的教师(教授、副教授、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