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金山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项目实施细则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引导我区水产养殖向绿色生态健康方向发展,为水产绿色食品认证打好基础,促进我区水产养殖实现生产环节绿色、产业高效和环境友好目标。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生态和水产品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沪农委201917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为目标,按照“生态优先,环境友好 ,产品安全,资源节约,限期治理,长效监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要求,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运作管理机制,实现水产养殖尾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二、基本原则(一)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公示、下达、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确保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项目实施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二)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根据我区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及支持重点,并以此作为依据安排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项目。(三)科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