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说 明一、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三、“ ”内文字为填写说明,“( )”内文字为可选项。四、此示范文本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行业协会的命名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省性的行业协会冠以“广东省”、“广东”字样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广东省”、“广东”等字样。行业协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必须载明:组成的单位;行业性;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登记管理机关为(省/市/县)民政(厅/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