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细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的全国统一的单科性标准化教学考试,简称CET4和CET6。CET以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依据。教育部在批转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时指出:大纲确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反映了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在外语方面的要求,是检查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依据。根据学生入学水平的不同,基础阶段的英语教学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两种:达到四级为基本要求,达到六级为较高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即根据上述规定而设计,旨在度量考生是否达到了大纲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教学要求,促进和检查大纲的贯彻,从而提高大学英语教学水平。 教育部规定,从2005年6月的考试开始,CET的报名、组考等工作移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分级管理。 对于考试的组织实施,要求比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为保证CET报名、组考工作规范、有序、安全、顺利进行,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章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CET考务管理由以下考试机构负责。一、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