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工作规则(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引第1号) 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程序(一)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省金融办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网上)受理申请人材料,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实行一次性审批。 (二)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事项由省金融办通过网上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实行一次性审批。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组织形式、变更住所、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司章程、公司合并等事项由市(地)金融办(局、中心)受理申请人变更申报材料,并实行一次性审批。二、省金融办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小额贷款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实行统一受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示公开制等制度。(一)受理省金融办通过网上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自申报材料接收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依照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引的申报材料目录及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合规性进行审查。需要补齐要件的,通过网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