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工作规则社科(2000)人字67号 2000年6月20日(2000年6月12日局务会议讨论通过)总 则一、人事教育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科研方向、理论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院务会议精神,努力培养和确立“勤奋、扎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营造讲大局、讲奉献,团结向上,奋发有为,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良好局风。二、人事教育局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人事教育局在院党组、院务会议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能部门的职责。局内各处(部门)及全体人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整体意识,弘扬集体精神,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又要服从大局,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切实贯彻落实院党组、院务会的工作部署。工 作 职 责四、人事教育局总的职责任务是,负责拟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