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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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二章 增值税,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54219.62亿元国内增值税17996.9亿元,占全国税收的33.19%2009年全国税收收入63104亿元国内增值税 18820亿元,占全国税收的29.82%,本章主要内容,增值税制的基本理论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出口货物退(免)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第一节 增值税制的基本理论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2、增值额的概念(1)理论增值额(2)产品增值额(3)经营单位的增值额(4)法定增值额,3、增值税的类型在各国的增值税制中,法定扣除项目的差异产生了法定增值额的差异,法定增值额的差异形成了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不同

2、增值税类型的主要区别在于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不同。,(1)生产型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时采用 生产型增值税是以经营收入减去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为课税对象计算的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课税依据既包括消费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折旧,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这一类型的增值税称为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税基大,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价值重复征税,既限制了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的直接投资,又不利于实行彻底的出口退税政策,限制了出口贸易的发展。,(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以经营收入额减中间产品价值与折旧额的余额为课税对象计算的增值税。增值额

3、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折旧,相当于国民收入,这一类型的增值税称为收入型增值税。,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收入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一致;但收入型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价值要以折旧方式分期扣除,税基小于生产型增值税,且扣除时缺少合法凭证,征管比较困难。,(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以经营收入减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余额为课税对象计算的增值税,即纳税人用于生产的全部生产资料都不包括在课税范围内,课税对象只限于消费资料。由于增值额相当于消费额,这一类型的增值税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扣除固定资产价值,税基小于生产型和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不存在固定资产的重复

4、征税问题,有利于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实行彻底的出口退税政策,鼓励出口贸易的发展;凭购货发票一次性扣除已纳增值税额,征管简便。,课后请阅读相关资料,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1)直接计税法加法:把新创造的价值(法定的增值项目)累加起来,得到总增值额后与适用税率相乘法定增值项目: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减法:销售额法定非增值项目,(2)间接计税法 间接加法:各法定增值项目适用税率 间接减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二节 增值税的基本要素,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一)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1、境内销售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5、,2、销售是指有偿转让,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3、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二)在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境内提供是指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三)进口货物,(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1、属于征税范围

6、的特殊项目 如:(1)货物期货交增值税,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非货物期货交营业税)(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 (银行业本身交营业税)(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增值税 其他具体内容参考教材,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2-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7、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2、混合销售行为 (1)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除特殊规定外,从事货物的

8、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 (3)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4)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4-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4-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9、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1、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b、避孕药品和用具 c、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d、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e、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f、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g、销售的自己使用过

10、的物品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自学 关注不同的优惠方式关注(3、4、5、6、8、10)关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调整,3、起征点的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a)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b)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c)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

11、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减税5、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32号,为加强部分行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堵塞税收漏洞,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

12、税人的退税申请后,应对其销售额变动率和增值税税负率开展纳税评估。(1)销售额变动率的计算公式: 本期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本期累计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100。 本期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本期累计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

13、劳务累计销售额100。,(2)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3)销售额变动率和增值税税负率异常的具体标准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备案。,销售额变动率或者增值税税负率正常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办理退税手续。 销售额变动率或者增值税税负率异常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暂停退税审批,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调查等评估手段核实指标异常的原因。 经过评估,指标异常的疑点可以排除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办理退税审批。 经过评估,指标异常的疑点不能排除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办理退税审批,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14、,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日常监督和后续管理工作,注意搜集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除上述评估内容外,还可结合其他一些评估方法,认真做好纳税评估工作。要积极利用纳税评估这一有效机制,堵塞漏洞,确保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二、增值税的纳税人1、按征税范围确定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

15、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2、按征管需要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其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特殊处理:(1)规模小但会计

16、核算健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两种身份可选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2)规模大的其他个人一种身份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规模大的特殊单位两种身份可选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一般纳税人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

17、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A、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B、除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3、认定及管理程序自学参考教材,三、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进口货物1、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2、3规定外,税率为。,2、优惠税率纳税人

18、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2、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1、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19、1)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2)音像制品(3)电子出版物(4)二甲醚,2、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20、(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B.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3)

2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A.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B.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C.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D.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E.自来水。F.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A.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2、B.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C.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3、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4、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

23、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

24、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C、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a、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

25、的;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D.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a.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C.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销售额税率,(3)纳税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

26、确定销售额:A、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C、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4)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

27、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5)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6)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需掌握,参考教材),2、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C、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

28、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D、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混合销售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

29、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a.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根据财税2009113号的解析: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

30、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d.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e.购入规定不可抵扣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F.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

31、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

32、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

33、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

34、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1)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3)翻新轮胎 翻新轮胎应当符合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

35、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3、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有关规定。 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5)采用旋窑法工艺

36、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4、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2)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

37、热力 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6)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具体范围按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5、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综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70%。,6、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7、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

38、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92号,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予退税。,2、纳税人按照下列公式核算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

39、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成本利润率)上述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或外购)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是指,纳税人一并销售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成本利润率,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3、税务机关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嵌入式软件的即征即退税额并办理退税即征即退税额=嵌入式软件销售额17%-嵌入式软件销售额3%,4、税务机关应定期对纳税人的生产(或采购)成本等进行重点检查,审核纳税人是否如实核算成本及利润。对于软件销售额偏高、成本或利润计算明显不合理的,应及时纠正,涉嫌偷骗税的,应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4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1、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3、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A.适用退税政策的纳税人范围适用退税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b.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41、;c.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d.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c.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为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不要求纳税人提交其与客户通过银行交易的详细记录,对于有疑问的,可到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等场所进行现场核实。,B.退税比例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

42、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d.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C.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外,应提交下列资料:a.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b.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

43、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D.退税业务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负责初审和复审的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办理。,退税申请办理时限:(1)纳税人一般按季申请退税,申请退税金额较大的,也可以按月申请,具体时限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确定;(2)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在收到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向负责复审和终审的财政机关提交初审意见;,(3)负责复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终审的财政机关提交复审意见;(4)负责终审的财政机关是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应当在收到复审意见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并办理妥当有关退税手续。,负

44、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对于纳税人第一次申请退税的,应当在上报初审意见前派人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有特殊原因不能做到的,应在提交初审意见后2个月内派人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发现有不满足条件的,及时通知负责复审或者终审的财政机关。,负责初审、复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定期(自收到纳税人第一次退税申请之日起至少每12个月一次)向同级公安、商务、环保和税务部门及人民银行对纳税人申明的内容进行核实,对经查实的与申明不符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凡问题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前发生的,应当追缴纳税人此前骗取的退税款,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以后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凡问题

45、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后发生的,取消其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5)报废船舶拆解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适用本通知的各项规定(6)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加工处理仅指清洗、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一、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1、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出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2、免税并退税的货物(

46、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3)特定出口的货物,3、免税不退税的企业或货物(1)企业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外贸企业从小规模 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2)货物如来料加工复出口等没有征过增值税的货物,4、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1)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2)援外出口货物(指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货物)(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二、出口货物退税率,1、1994年,按17%、13%、6%退税2、1995年7月1日,将

47、退税率调整为14%、10%、6%3、1996年,将退税率分别降为9% 、6%、 3%,4、1998年,出口商品的综合退税率提高到15%5、2003年,调整为17%、13%、11%、8%、6%、5%,6、2006年1月1日,取消多项皮革类原材料的出口退税政策,下调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7、2006年9月15日,下调142个税号的钢材、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纺织品、家具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上调有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8、2007年4月15日,将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型材、盘条等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则取消出口退税,9、年月日,调整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其中:(1)取消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2)降低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3)将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三、“免、抵、退”税的计算办法自2002年起,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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