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实施地中海贫血救助项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完善地贫防治政策和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扶贫工程,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联合实施的地中海贫血救助项目试点工作,根据广西地中海贫血救助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工作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试点地区全市一县三区二、试点时间2018年-2019年。三、工作目标(一)开展地贫防治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二)为贫困地贫患儿提供救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促进患儿及时规范诊治。(三)为北海市符合条件的患儿提供救助。四、工作内容(一)开展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二)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五、救助对象及标准(一)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临床确诊患有下列类型的地中海贫血患儿:轻型地中海贫血(输血依赖性)。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红蛋白H病)。中间型地中海贫血。重型地中海贫血。2.年龄14周岁以下(含)。3.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