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学会章程(修订)(2016年12月16日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中国通信学会。英文名称:China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s,缩写CIC。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中国通信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和全国信息通信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的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通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信息通信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会,发挥学会党组织政治核心、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的作用,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的科技社团、提供信息通信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