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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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8 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 为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强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有效衔接,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调查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及时发现企业执行标准和制定标准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标准的制定能力和执行能力,全面 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 跟踪评价 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执行的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二)食品生产企业执行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食品生产企业执行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本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采取开放式工作模

2、式,不再局限于具体项目,被调查企业可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内任何具体标准提出意见建议,以促进标准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 跟踪评价 方式 (一)网上填报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建立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 网址: http:/ ,各 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 应当在其网站上主动链接并宣传该平台,组织动员 监管部门 、 食品生产企业、检验机构、 科研机构、 行业协会(学会)、 教育机构 等相关单位 ,通过 平台 直接 反馈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关意见、建议。 (二)现场调 查 省 卫生 计生委 会同 省 食药局、省质监局、省农委、省畜牧兽医局 组成工作组,随机选取部分 食品生

3、产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市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会同本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农业、畜牧行政部门 ,将跟踪评价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发挥县(区)级职能部门的作用,成立工作小组,深入本级 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 登记在册 的 30 家或 30 家以上 食品生产企业 (总数不足 30家的全部选取 ) , 通过 座谈会 、实地调查、专题研究、专家咨询等形式 , 收集各方对 执行 标准的意见、建议, 并对 其企业标准是否科学、合理, 进行现场评价, 提出修订建议, 与企业共同 填写“ 2018 年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调查表 ”(附件 1, 以下简称 “调查表”) 。 (三)信息统计 为

4、全面了解掌握省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情况,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生产许可的办理工作,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全部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并组织企业填写“食品 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 2,以下简称“统计表”)。 (四)宣传培训 各 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 要 会同本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农业、畜牧行政部门 ,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健康龙江行动”“全民营养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工作,引导职能部门、企业、社会公众 更好地参与 标准管理工作 。 发挥互联网、报章杂志等新媒体及传统媒体作用,以关注度较高的食品安全标准 为宣传重点 ,尤

5、其是与消费者接触最直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 提高 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认知度 , 使其真正读的懂、吃的透,帮助消费者选 购能够满足自身不同需求的放心食品 。 ( 五 )专家论证 省卫生监督局 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首席监督员的作用,承担食品安全跟踪评价的具体工作,并加强对各单位跟踪评价工作的技术指导,按要求 组织 各领域相关 专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筛选、汇总,形成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工作 报告。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时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 市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制定及报送跟踪评价工作 方案 时间: 6 月 15 日至 7 月 15

6、日; (三) 省、市两级 现场调 查 时间: 7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 (四) 市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 起草及报送跟踪评价工作报告时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 (五)省卫生监督局 组织专家论证时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31 日; (六)形成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工作 报告时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 五、工作要求 (一) 明确分工 ,紧密配合 省卫生计生委承担 食品安全 标准跟踪评价总体工作的组织和决策,以及工作进展和经费落实情况的督 导 和检查; 省卫生监督局 负责 跟踪评价工作的 技术 指导和具体落实,并定期向省

7、卫生计生委报告工作进展和经费落实情况; 市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 负责做好本级的 方案 制定 、对下培训、“ 调查表 ” 填报、 报告撰写等 工作 ;市 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向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名单,填报“统计表”,以及现场调查的联络工作 ; 各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农业、畜牧行政部门 负责做好跟踪评价的配合工作 。 (二)制定 方案,扎实推进 接到本通知后,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 组织 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农业、畜牧行政部门 , 共同研究制定本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并 确定拟进行现场调 查 的食品生产企业 。各单位要 合理规

8、划时间和经费分配方案, 将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 按照规定 时间 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 (三)保障经费 ,专款专用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经费保障 , 统一管理, 确保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目挪作他用。 ( 四 ) 信息可靠,注重实效 市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 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 认真 填写“调查表”及“统计表”, 并按时上报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工作方案及 工作报告 (含附件 1、 2);省卫生监督局 要对 市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 报送的工作报告及附表进行 分析、筛选、 汇总,并 形成 总体工作 报告 (

9、含附件 1、 2及专家论证会议纪要 )。各环节信息 务必确保真实、准确,可供参考 。 联系人: 赵琪 焦艳玲 李强 电话: 0451-87258468 0451-87907397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 30 号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局食品科李强(收) 附 件 : 1.2018 年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调查表 2.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执 行 情 况 统 计 表附件 1 2 0 1 8 年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调 查 表 市 县(区) 填报企业 : 填报日期 : 工作组成员: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姓名 联系人(填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传 真 电子邮箱 序号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备案编号 (执行标准为企业 标准的填写此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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