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堆核安全监管简介苏州核安全中心主要内容一、 核安全监管概述二、 研究堆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三、 研究堆分类管理一、核安全监管概述 1. 1 监管范围 核设施,主要是指核电站、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 核技术利用项目,主要是指放射源、X线机和加速器等射线装置; 铀矿和放射性伴生矿; 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 电磁辐射设施和设备。一、核安全监管概述 1.2 监管职责 组织起草、制定、审查有关核与辐射安全的规章和技术标准; 组织审查、评定民用核设施安全性能及其业主保障安全的能力,负责颁发或吊销安全许可证件; 负责民用和军用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负责实施对民用和军用核设
2、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和设备,以及对民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承压设备活动的核与辐射安全监 查。政策与技术处核电一、二、三处核反应堆处核技术处放废物处燃料处核设备处监测应急处国家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华东、华南、西南、华北、东北、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专家委员会核安全与一司、二司、三司国际合作司办公厅其它司办(人事、规划、科技、法规等)技术支持中心(5个)地区核安全监督站(6个)核安全国际合作处省级辐射环境监管机构(31个)组织 一、核安全监管概述 1.4 规 技术参考性文件安全导则、非强
3、制性标准部门规章、强制性标准行政法规法律一、核安全监管概述 1.4.1 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全生产法等一、核安全监管概述 1.4.2 规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一、核安全监管概述 1.4.3 规章(研究堆) HAD001/02核设施的安全监督 HAD001/03研究堆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 HAF201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 HAF201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一、核安全监管概述 1.4.4 核安全 (研究堆) HAD201/01研究堆安全分析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HAD202/01研究堆运行管理 HAD202/02 临界装置运行及实验管理 HAD202/03 研究堆的应用和修改 HAD202/04 研究堆和临界装置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