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和 解 剂 (Prescriptions for Mediation) 和 解 剂 一、概念: 凡具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 肠胃、调和寒热等作用,用以治疗少阳病、肝 脾不和、肠胃不和、寒热错杂等病证的一类方 剂,统称为和解剂。属于 “八法 ”中的 “和法 ”。 二、分类与适应证: 1.和解少阳 用于少阳病(半表半里证); 小柴胡汤、蒿芩清胆汤。 2.调和肝脾 用于肝脾不和之证。 四逆散、逍遥散、痛泻要方。 3.调和肠胃 用于 邪犯肠胃,肠胃不和, 寒热错杂 ,升降失调之心下痞证。 半夏泻心汤。 三、使用注意: 1.和解少阳剂,主治邪在半表半里之证。故 凡邪仍在肌表,或邪已入里,阳明热盛者,均 不宜使用; 邪在表而误用和解,则易引邪深 入,邪已入里而误用和解,则会延误病情。 2.劳倦内伤,或气血虚损所致之寒热往来, 均不宜使用和解剂。 3.情志所伤的肝脾不和,宜配合思想开导。 第一节 和解少阳 适应证 伤寒少阳证 伤寒少阳病的特点: 病位:半表半里 病势:太阳传少阳 正气受损 病变特点: 正邪相争 胆火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