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進人員權益介紹,報告單位 :人 事 室 日 期:106年12月5日,大綱,壹、前言貳、相關適用法規參、各項權益介紹肆、相關配合事項伍、結語,壹、前言,本校行政人員含有公務人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含行政專員、行政組員及行政助理等)尚有其他聘用人員,其大部分職缺,因出缺不補、而技工工友則因尚有超額,前二者近期不再進用,爰相關權益不在本次介紹範圍。本次權益事項範圍,先就各位較為切身有關考績(核)、給假、薪給、福利等事項介紹。,貳、相關適用法規,公務人員,貳、相關適用法規,參、相關權益介紹(考績/考核),公務人員,參、相關權益介紹(考績/考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實施要點規定),
2、參、相關權益介紹(給假-公務人員1),相關規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1.事假:每年5天。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7日,其請假日數併入 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任職未滿一年者,依在職月份比例計給)(得以時計)2.病假:每年28天。女性公務人員生理假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 其餘生理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 銷。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 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 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 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得以時計),參、相關權益介紹(給假-公務人員2),3.婚 假:14天。應自結婚之
3、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 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至少半日) 4.分娩假(流產假):娩假42日;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42 日;懷孕12週以上未滿20週流產者,給流產假21日;懷孕未 滿12週流產者,給流產假14日。 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擬提前請娩假,以12日為限。 5.產前假:8天。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8日(得以時計),得分 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6.陪產假:5天。因配偶分娩者或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5 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15日內 (含例假日)請畢。(得以時計),參、相關權益介紹(給假-公務人員3),7
4、.喪假(至少半日) (1)父母及配偶15天。 (2)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10天。 (3)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5 天。 (4)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8.捐贈骨髓或器官假,視實際需要給假。9.公假:符合公假要件,由機關視實際需要給假 10.休假:(以半日計) 7天:服務滿1年自第2年起。 14天:服務滿3年自第4年起。 21天:服務滿6年自第7年起。 28天:服務滿9年自第10年起。 30天:服務滿14年自第15年起。,參、相關權益介紹(給假-校務基金人員1),相關規定-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事假: 14日。應按日扣除薪資。家庭照顧假:
5、 7日。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應按日扣除薪資。普通傷病假:(1)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2)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3)未住院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二日以上之病假,應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一年內合計未 超過30日部分,薪資折半發給。超過30日部分,應按日扣除薪資。,參、相關權益介紹(給假-校務基金人員2),4.婚假:8日。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 得於1年內請畢。5.產假8星期、產檢假5天。有懷孕事實者,給產檢假5日,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產假8星期;受僱工作六個月以 上者,娩假期間工資照給,未
6、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6.流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4週;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 三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1週,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5 日。流產假均含例假日且應一次請畢。 7.陪產假:5天。但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15日期間內擇其中之5日 請假。,參、相關權益介紹(給假-校務基金人員3),8.喪假(至少半日) (1)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假8日。 (2)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 者, 給假6日。 (3)曾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喪亡者,給假3日。 (4)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9.公假
7、:符合公假要件,視實際需要給假10.特別休假(以半日計) 3天:在本校連續服務6個月以上,自期滿半年起。 7天:在本校連續服務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自期滿一年起。 10天:在本校連續服務二年以上未滿三年者,自期滿二年起。 14天:在本校連續服務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自每年度期滿起。 15天:在本校連續服務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自每年度期滿起。 16日至30日:在本校連續服務十年以上者,自第十一年期滿起每一年加給一日,加 至30日為止。,參、相關權益介紹(薪津),一、公務人員 高考:實務訓練期間係按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起敘,實務訓 練期滿成績及格,准予試用則按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敘薪。 普考:實務訓
8、練期間係按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起敘,另資科 中心人員專業加給係按專業加給表二十支給,比一般同 等級之相關行政職系(如一般行政、教育行政等)人員專 業加給略高。二、校務基金人員 國立空中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各級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碩士以上 學歷進用,以專案簽准者為限。所以目前大部分的同仁,不管是 否具有碩士學位,均以大學學歷第一級起敘。另所有晉級應滿十 二月以上,於每年一年一日晉薪。,參、相關權益介紹(其他),公務人員一、請領生活津貼 1.結婚補助、 生育補助:各均為2個月薪俸額。 2.喪葬補助:父母或配偶死亡者5個月薪俸額;子女死亡者3個月薪俸 額。但能應符合相關之要件。 3.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
9、二、申請國民旅遊卡申請旅遊補助。,肆、相關配合事項,公務人員一、遵守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規定,例如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對 主管業務應予保密、非依法令規定不得兼課、兼職等。二、終身學習時數 1.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為20小時(必選10小時、自行選讀 業務相關10小時),請於8月底前完成。 2.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hr)、環境教育(4hr)、性別主流化 (1hr)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 化、公民參與等(4hr) 為必選課程。,肆、相關配合事項,校務基金人員 遵守本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及本校相關法令規章,例如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對主管業務應予保密、非依法令規定不得兼課、兼職等。,結 語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