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内涵、问题及优化路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重在先行,旨在创新。2012年,国家海洋局出台关于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旨在引导沿海地区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沿海地区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海洋要素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面对海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海洋资源日益趋紧、海洋生态系统日益退化的严峻形势,在海洋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此背景下,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作为构建“人海和谐关系”的一种探索,尚无先例可依。当前,沿海地区积极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海洋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有益的经验基础。学术界对于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多属于对现有指导性政策解读和实践经验总结,缺乏具有“问题意识”和“现实导向”的研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更应准确把握建设基本内涵,理清阶段性特征,预测机遇和挑战,明晰发展路径,促进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