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通高中2008年新任教师培训方案2009年3月10日16:38 大连教育学院 点击:618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大教2006140号)文件精神要求对新聘任的教师进行上岗培训的要求,制定本培训方案如下。一、培训对象与目的1、培训对象:各县、市、区高中0一1年教龄的教师。2、培训目的:使新聘任教师热爱教师职业,形成专业发展的自我目标,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二、培训方式坚持校本研训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指导与自学、岗位培训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方式。1、集中培训由大连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讲授、教育教学模拟训练、观看教育教学实践录像、案例分析等方式。2、校本培训由教师任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为每名新任教师确定1一2名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水平较高的教师为指导教师,主要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具体指导新任教师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三、培训内容及学时学分研 训 项 目校 本 研 训集中培训学时学分自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