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管理、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 汇报人:戎建军 2016年5月26曰,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反馈,本次督查共检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六个施工项目,现将安全管理、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部分的检查情况进行反馈:总体情况:一、抽检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能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能认真开展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二、监理单位能够编制安全生产专项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能认真开展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能对总包单位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核并有记录。监理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字。三、施工单
2、位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项目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了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并建立了项目安全培训档案。,检查中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需改进的方面有:建设单位:六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没有书面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及周边区域地下管线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未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建设单位:1、项目开工前,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施工许可证。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挂历资料和气象、水文观测资料。(书面确认)3、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委托给具备
3、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4、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安全措施费用。5、按合同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监理单位:1、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应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细则中应明确有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程序。2、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悬挑式脚手架等)安全验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带班记录不规范。六个项目均不完善。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经理履行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带班生产-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项目质量安全活动掌握安全情
4、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 环节,消除隐患。 时间80%-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和建设单位请假。,悬挑脚手架:未提供悬挑架工字钢、钢丝绳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对悬挑架的验收未做到分层验收。 脚手架连墙件距主节点处大于300mm。 脚手架拉结点有缺失。 作业面上的脚手板未固定。架体与结构之间的缝隙未封闭。,临时用电:防雷接地、重复接地的电阻摇测未做到每月一次且填写不规范。配电箱的防雨防砸措施不到位。存在一闸多机现象。重复接地的做法不符合要求。,末设置荷载限定标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物料钢平台钢丝绳(副绳)松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楼层临边防护缺失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洞口防护不到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模架支撑体系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过早拆除支撑体系的部分杆件。,脚手架拉结点距主节点间距大于300mm,脚手架立杆接头不符合规定,卸荷钢丝绳松动,重复接地线设置不规范,现场存在一闸多机现象,汇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