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科大继续教育学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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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专利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专利法课程体系,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述第二章 专利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第四章 专利权的客体第五章 专利的申请、审查与授权第六章 专利权的内容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 专利行政复议与诉讼、专利代理,3,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述,4,第一节 专利和专利法,一、专利的含义指申请,审查,核准到取得专利证书之一连串行为指专利权,得依专利法受保护之对象指保护之发明客体,5,专利实际意义可理解为: * 指一种权利 * 指一张证书 * 指发明的内容,6,二、专利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人大通过; 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改; 2

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7,专利法(patent law)主要用来保护发明(invention)巴黎公约中虽然就patent没有定义,但其提到的专利就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则以utility model称之,8,三、专利制度的基本特点:,(1)法律保护 (2)科学审查 (3)公开通报 (4)国际交流,四、作用:,获取垄断利益、鼓励发明创造;避免恶性竞争,促进企业科学发展;高附加值的无形资产、投资/合作;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招投标);获得政府补助、奖励、荣誉;个人荣誉、晋升、奖励;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10,第二节 专利的发展和体系,一

3、、发展史1474年第一部专利法颁布(威尼斯)1623年英国垄断法规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主要国家:美国1790年、法国1791年、德国1877年、日本1885年我国:1984年3月12日颁布,1985年4月1日施行。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正,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 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正。,11,二、法律体系,主要国际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备案海牙协定1925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54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1968专利合作条约(华盛顿条约)(PCT)1970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1977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4、产权协议(TRIPS)1991,12,二、法律体系,国内法律:专利法行政法规:专利法实施细则国防专利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国家知识产权局部门规章: 审查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最高院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地方法规其他法律法规涉及的条款:刑法、合同法等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指导具体工作),13,第三节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一、西方国家专利制度的沿革(一)专利制度的起源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

5、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专利法的雏型。其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被誉为专利制度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14,(二)专利制度的发展1.1624年开始实施。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 第二个里程碑。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4.第

6、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15,二、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二、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二)新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1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该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21978年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5年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并再次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从而形成了专利制度与发明奖励制度并存的发明创造保护体系。,16,3.1992年对

7、专利法的修改专利法修改的背景(1)随着我国科技水平在短期内的迅速提高,专利法存在的某些缺陷制约着技术发展,使我国许多行业的正常发展受到限制。(2)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专利法客观上需要与国际专利制度接轨,以保证我国能够履行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所要求的义务。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定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7,4.2000年对专利法的修改修改专利法的背景(1)是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需要。(2)是加入WTO,与TRIPS协议接轨的需要。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8、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修正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生效。,18,第四节 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说,一、自然权利说发明人因其实际完成了发明创造工作而对其创造的成果自然享有权利,专利法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对这种权力给予确认。二、报酬说法律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是作为对其预先支付的人力、财力的一种回报。三、契约说:是发明人与社会之间订立的一种契约。四、发展经济说:专利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国家经济。制止不正当竞争说:使模仿者承担成本。产业政策说,19,第二章 专利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20,第一节 概论,一、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概念 知

9、识产权是由人类智慧所形成的财产权,它涉及一种无形的财产。 狭义知识产权由:版权和工业产权两部分构成 版权(著作权)作者基于基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产生的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的表达形式,21,二、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的概念,工业产权是指与相关广义的工业有关的权利,包括如下内容: 1)专利 2)商标(包括服务标记) 3)实用新型 4)外观设计 5)厂商名称 6)原产地名称 7)货源标记 8)反不正当竞争,22,三、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一般无形财产的的基本特点。其对象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最基本的性质 ,与物权的根本区别。 (2)专

10、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 专有性指其权利专属于权利人所有,只有权利人有权处分,他人不得侵犯。,23,三、知识产权的特征,(3) 地域性知识产权是国内法,仅在一个国家的疆域内有效。 (4)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期限届满则为公用的知识。,24,第二节 专利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主要包括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25,一、专利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规定一个国家的制度、任务、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也被称为母法 专利法为子法,体现宪法

11、中有关的原则,调整因发明创造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26,二、专利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指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交换关系 人身关系指不含有财产内容的与人的身份有关的关系,如:人格权,姓名权,发明权,等 专利法涉及的技术创造所产生的权利与其它当事人间的社会关系。,27,三、专利法与刑法的关系,刑法用于打击犯罪。刑法规定那些行为属于犯罪,对于犯罪应于何种惩罚,在我国刑法中有侵犯知识产权罪,其中有侵犯专利权的相关罪行。,28,四、专利法与诉讼程序法的关系,诉讼程序法规定有关诉讼程序的问题,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涉及专利的诉讼适用相应的诉讼程序。

12、,29,第三节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概况,30,一、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有关研究与工作情况,(一)2005年4月,面向社会发布专利法研究课题。(二)2006年2月,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司法部门组成的各课题组完成了40份共260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三)2006年8月,形成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四)2006年12月,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五)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审议。(六)列入国务院2008年的立法计划,将于下半年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31,二、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几个原则,着眼于在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

13、战略目标,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一)在遵守相关国际条约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使专利制度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简化程序,降低成本,方便申请人获得专利权,使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三)要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权利,对专利权人滥用权利进行规制。,32,(四)促进专利技术的应用,对专利权的效力进行合理限制,完善强制许可制度,满足社会应用专利技术的需要。(五)严格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提高专利质量,增强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增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稳定性。(六)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高效率的优势。,33,三、专

14、利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一)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二)取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委托我国代理机构的规定(三)提高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及标准 1、取消对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的地域性限制,实行“绝对新颖性”。 2、提高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有明显区别。 3、建立外观设计专利检索报告。,34,(四)建立遗传资源信息披露制度 1、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遗传资源,该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 2、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遗传资源的,申请人需要说明遗传资源来源。(五)完善有关强

15、制许可的规定 1、专利不实施或者不充分实施。 2、行使专利权构成反竞争行为。 3、为公共健康目的制造并出口药品。,35,(六)完善防止专利权滥用的规定 1、能够证明实施的专利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专利权人在明知侵权行为发生后不及时主张权利,经过一定时间后再主张权利的,不能就此前的侵权行为获得赔偿。 3、专利权人的意思表示使得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不会主张权利,而后又主张权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能就此前的侵权行为获得赔偿,也不能禁止他人继续使用专利技术。(七)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的规定 1、对损害公共利益、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侵权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2、对假冒他人专利专利和冒充专利行

16、为给予相同的处罚。,36,第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37,第一节 概述,一、发明人 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38,二、申请人,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 2.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39,三、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40,专利权的主体:有权依照我国专利法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专利权的民事主体按照国籍划分中国:中国个人和单位外国:外国人

17、、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41,第二节 专利权的主体,一、发明人设计人的含义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设计人,42,二、发明人设计人的权利,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署名的权利在非职务发明的情况下,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在职务发明的情况下,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43,三、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适用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奖金授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R74.1 )发明2000元实用新型500元外观设计500元因建

18、议被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44,报酬:每年本单位实施专利所得税后利润发明实用新型2%外观设计0.2%一次性参照比例许可他人实施使用费纳税后10%,45,四、港澳台同胞的专利代理规定,自然人申请国内专利代理机构法人申请委托指定的代理机构法人与自然人共同申请按法人与内地单位或个人共同申请按第一署名人与外国主体共同申请,46,五、外国人,(依据: 巴黎公约国民待遇原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与国民一致在中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依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议、互惠原则办理,47,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申请专利时,必须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A19

19、)经常居所有居留权营业所经登记能够开展经营性业务,不是“联络处”所属国包括“国籍国”和“居住国”无国籍人视同外国人,48,六、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涉及的权利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利的归属(A6)职务发明归发明人所在单位非职务发明归发明人或者设计人,49,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50,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任务本职工作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的单位交付的任务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51,主要是利用本单位

20、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保密的技术资料无合同约定职务发明有合同约定从其约定(可以是职务发明,也可以是非职务发明),52,七、合作或者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有协议,依照协议无协议,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53,第三节 专利权的转让,申请之前转让申请专利的权利普通技术转让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申请以后转让申请权专利权形式要求:书面合同程序要求:登记公告生效时间:登记之日向外国人转让主管机关批准,54,第四章 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可以授予专利权给予保护的发明创造。,55,专利权客体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

21、计,56,第一节 发明创造,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的概念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57,第二节 实用新型,概念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历史制度的产生晚于发明、外观设计,最早的立法是英国1843年实用新型条例作用补充;鼓励现状部分国家采用名称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小专利,58,第三节 外观设计,概念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历史1711 法国针对丝织图案1787 英国针对棉布1825 法国逐步普及1842 法国扩展适用于所有工业产品1883 巴黎公约将其与其他

22、类型合称工业产权,59,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主体,科学发现趋势界限模糊、淡化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附着载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内容;对象)动物和植物品种(除外:非生物方法)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除外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60,第五节先申请原则和优先权,先申请原则与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申请日的确定,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多项优先权,61,先申请原则含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同一日提出的相同申请由申请人协商确定申请人,62,先发明制适用者:美国利弊先申请制

23、适用者:多数国家利弊措施早期公开,请求/迟延审查;先用权,63,先申请原则(实际)申请日的确定(A28,R5)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不清楚的,除申请人提交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准,64,优先权外国优先权的含义:申请人在某个成员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向其他成员国申请的,其申请具有优先地位。种类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65,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条件依照与受理首次申请的国家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双边协议,或依照互惠原则承认优先权在优先权期限内先、后申请的主题相同先、后申请的申请人相同(可转让) =前后申请人不一致时的要求,66,优先权外国

24、优先权优先权日首次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期限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67,期限计算的一般规定(R6)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优先权期限的计算方式举例:在美国提出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2008年2月29日,如在中国提出申请时就前述申请主张优先权,若为发明/实用新型,最迟申请日为?;如为外观,最迟申请日为?举例:在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7年10月31日,,68,优先权外国优先权先、后申请的类型可以转换发明实用新型(双

25、向12个月)前一申请是发明,后一申请实用新型或前一申请实用新型,后一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单向6个月)前一申请实用新型,后一申请外观设计外国优先权的转让可以转让(原因?)可以多次转让(原因?),69,优先权本国优先权初衷:外国优先权制度建立后对本国申请人的一种利益平衡期限:12个月优先权的效力在相同主题的申请中具有优先地位不受优先权日以后公开的影响合并在先申请,节约开支在实际上延长保护期,70,本国优先权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转换)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本国优先权的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本身是分案申请后果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在先申请视为撤回,71,多项优先权申请人在

26、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多项优先权;多项优先权的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新颖性判断分别以各优先权日判断)多个技术方案并列选择,可享有多项优先权;多个技术特征组合在一个技术方案中,不享有多项优先权。,72,73,优先权的计算对于申请人:正向计算对于受理机关:反向计算,74,第六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实用性,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在先权利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75,发明和实用新型(A22.2)新颖性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没有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没有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由他人提出同样的申请。(相对新颖性)参照物现有技术

27、、抵触申请时间界限申请日(优先权日),76,发明和实用新型(A22.2)新颖性公开方式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国内公开使用或其他方式抵触申请他人在申请日前提出,并在申请日(含当日)后公开的申请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自己提出的?,77,发明和实用新型(A22.3)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现有技术相比: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的判断不考虑抵触申请,78,发明和实用新型(A22.3)创造性(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判断标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第四章 2.4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非显而易见性显著的进步有益的技术效果,79,发明和实用新

28、型(A22)实用性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产生积极效果制造:产品使用:方法产业上能够应用可重复制造或者使用有益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80,外观设计新颖性(A23)同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判断时间:申请日前公开方式:发表、使用公开地域:国内外发表、国内使用,81,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不相冲突在先权利的范围:商标、版权、产品装潢、企业名称、肖像等以此为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特殊要求(R65)第二次修改前后的过渡2001年7月1日尚未结案的复审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如驳回或者请求依据为A5,理由是与在先权利冲突的,在该日后可以依

29、照新法进行审查。,82,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内容的。效果:不构成对自己申请的公开,但也不产生对抗他人的权利,83,第五章 专利的申请、审查与授权,84,第一节 专利的申请,申请文件申请的递交申请日的重要性,保密专利申请单一性及合案申请受理,85,申请文件,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附图:发明根据需要可有,实用新型必须有;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发明申请,应当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86,请求书的内容:发明名称发明

30、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代理机构或联系人的姓名、地址等要求优先权的,注明有关事项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87,说明书: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技术问题、方案及有益效果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88,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前序部分、特征部分)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引用部分、限定部分),89,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

31、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90,申请的递交,提出申请及办理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 形式或者规定的其他形式电子申请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可面交邮寄申请日的确定:专利局(包括代办处)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以收到日为申请日,91,申请日的重要性,确定先申请人判断新颖性、创造性时间界限确定优先权日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起算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时间的计算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实际申请日)交纳申请维持费的期限起算日(实际申请日)交纳年费的起算日(实际申请日),92,法和细则中的申请日,法中的申请日

32、:实际申请日其他条款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细则中的申请日:明确说明的条款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其他条款实际申请日,93,保密专利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即需要保密又需要申请专利的,应当申请保密专利涉及国防的,由国防专利局受理并审查其他需要保密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是否保密保密专利申请不公布,直接审查并授权,解密后才公开,94,单一性及合案申请,单一性:含义:一件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发明创造原因便于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分类、检索和审查;便于专利保护范围的准确界定;便于专利权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便于公众对专利文献的有效利用。,95,合案申请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

33、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总的发明构思:技术上相互关联,共同拥有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96,合案申请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一类别:产品属于同一小类;设计构思相同,习惯上同时出售、同时使用,97,单一性及合案申请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产品和该产品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实施该方法的专用设备方法和实施该方法的专用设备,98,第二节 受理,不予受理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申请文件;未使

34、用中文的;不符合R120.1规定的;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明显不符合A1819.1的规定的;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99,第三节 审查与授权,几种不同的审查制度审查程序审查范围申请的修改申请的分案,申请的撤回授予专利权保护期限中止程序权利的恢复,100,几种不同的审查制度,登记制审查制早期公开、延迟请求审查制我国专利法的规定,101,审查程序,发明申请:申请初步审查(满18个月后)公布(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申请初步审查授予专利权,102,审查范围,初步审查 :申请文件是否齐备且符合规定的格式发明创造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

35、利权的范围外国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委托代理机构是否明显违反单一性原则是否明显属于重复申请,103,实质审查,是否符合发明创造的定义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否符合禁止重复授权原则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104,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是否清楚、简要地表述了保护范围独立权利要求书是否从整体反映了技术方案和技术特征是否具有单一性修改是否超范围分案是否符合要求,105,申请的修改,三种主动;被动;国知局自行发明申请人的主动修改时间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起的3个月内范围: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形式:替换页,106,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

36、人的主动修改期限:申请日起两个月内(2001年7月1日前的申请,修改期限为3个月)范围: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形式:替换页,107,发明专利申请的被动修改只能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可以自行修改申请文件中的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108,申请的分案,原因:违反单一性原则时间:在办理专利授权登记手续之前要求:处在审批程序中的活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不得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权利: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启动:申请人自行决定,审查员可要求形式:办理各种申请手续(包括原申请文件副本),109,申请

37、的撤回,申请人可以在专利授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撤回申请应当向专利局提出声明撤回声明时专利局已作好印刷准备工作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110,第三节授予专利权,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111,保护期限,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10年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没有缴纳年费书面声明放弃,112,中止程序,中止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关的程序中止的情形:申请权纠

38、纷或者专利权属纠纷协助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措施请求人、条件、中止期限、恢复原程序,113,权利的恢复,延误法定或指定期限,导致权利丧失因不可抗力:可以在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请求恢复权利因正当理由: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不得恢复:新颖性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保护期限和诉讼时效,114,第四节复审与无效,115,一、复审,请求复审的原因:对驳回决定不服请求复审的时间:三个月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维持或者撤销驳回决定对复审决定不服的救济: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116,第二次修改前后撤销与复审的衔接2001年7月1日之后作出的关于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

39、可以向法院起诉;2001年7月1日尚未结案的撤销请求,在2001年7月1日后依照旧法和细则的继续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为终局决定;自2001年7月1日起,任何人对2001年7月1日尚未结案的撤销请求涉及的专利权,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117,二、无效宣告程序,无效请求人的资格:任何人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请求宣告无效的期限: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没有截止期限。无效审查方式:一般为书面方式,依当事人的请求或案情需要,可以口头审理。,118,审查程序最好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逾期可以不予考虑无效程序中,指定

40、期限不得延长;在无效决定作出前,可以撤回请求,相应程序终止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19,司法审查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在3个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复审委员会为被告,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为第三人。宣告无效的效力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的侵权判决、行政处理决定和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如不返还使用费或者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返还。,120,第六章 专利权的内容,121,第一节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权标志权使用权处分权义务,122,一、基本权利:,禁止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产品专利: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

41、销售、进口 方法专利: 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 制造、销售、进口,123,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使用权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处分权转让、赠与、放弃,124,二、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年费(A43、44、R90、95-96)授权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以后每年在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逾期的6个月内补交并缴纳滞纳金,每月5%实施其专利(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强制许可;推广应用,125,第二节 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性质和目的强制许可的种类强制许可的颁发商业性的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请求给予

42、强制许可听证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给予强制许可支付强制许可使用费终止强制许可,126,强制许可的性质和目的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不实施、不充分实施、不许可他人实施(理由)强制许可的种类商业性强制许可为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127,强制许可的颁发,强制许可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强制许可主要是为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涉及半导体技术的,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或对反竞争行为的司法救济强制许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不服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强制许可是非独占的,应当支付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再许可他人,128,商业性强制许可:,巴黎公约中的规定期限;理由任何人都可以请求,条

43、件:在专利权授权之日起满3年后,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条件、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129,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后一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实施前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在给予实施前一专利的强制许可的前提下,依前一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交叉许可,130,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启动请求程序请求给予强制许可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缴纳强制许可请求费,131,请求给予强制许可、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和请求终止强制许可,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请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应当一式两份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文。未按

44、规定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132,听证程序,适用于商业性和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要求听证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请求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举行听证时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听证参加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133,驳回强制许可请求:,(一)请求人不具备规定的主体资格;(二)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理由不符合专利法第48、49和50条的规定;(三)强制许可请求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其理由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的规定。,134,给予强制许可,强制许可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

45、,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请求人对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不服的,或者专利权人对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35,支付强制许可使用费,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决提出裁决请求,并自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请求费知识产权局应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决定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36,强制许可的终止,期限届满自动终止专利权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的,专利权

46、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应当提交终止强制许可请求书,137,经审查认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专利权人对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38,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专利侵权的行为侵权责任诉讼时效发明专利权的临时保护,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临时措施举证责任倒置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诉讼管辖侵权诉讼与无效,139,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等同原则: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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