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 案 接 收 制 度一、接收时间及程序 1在研究课题结束后次年7月底前归档。归档前,应先到科技处取回本组科研准备阶段的管理文件,到综合档案室取归档说明书、课题卡、案卷卡,填好后(签字手续完备)会同本组的材料进行分类(一个课题一套材料,实验记录本应按课题分别记录,不得多课题任务内容记在同一记录本上)整理后由兼职档案员到综合档案室立卷并办理移交手续。每年的11月、12月不接受科研课题归档工作,其它档案照常接收。2机关各部门每年六月底前将预立卷的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3基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归档。4大型仪器设备在验收后归档。5会计档案每年十月底以前归档(保存两年后)。6刊物档案每年年底前立卷归档。7声像档案每年六月底前归案(录音、录像、题辞、照片)。8去世五年后的人事档案每年六月底前归档。9研究生毕业论文在答辩后归档。10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年三月二十日前归档。11专利档案由科技处每年一月底前归上年度形成的专利材料。二、立卷人认真填写移交目录,立卷人与接收人应在移交目录上鉴字,各保存一份(移交目录表由综合档案室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