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项目备案及资金申请申报服务指南根据国家和省高技术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高技术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并组织呈报资金申请报告。一、高技术项目备案范围(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包括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省高技术产业化重点示范项目。(二)重大装备研制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包括国家重大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省技术创新项目。(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国家和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二、高技术项目进行备案的条件(一)符合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三)符合国家和省年度高技术项目专项公告或通知要求。(四)技术开发项目要求该技术具有关键性、首创性、领先性,对行业进步具有推进带动作用;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的项目和产学研项目优先支持。三、高技术项目资金申请的条件(一)符合国家和省高技术项目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