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科技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有效分散和降低科技创新风险,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6月23日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技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有效分散和降低科技创新风险,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根据广西保监局 自治区科技厅 财政厅 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广西银监局关于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的意见(桂保监发20154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是指在2016年、2017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在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列支的补助资金。科技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