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宇航学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为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结合我院学科及专业发展的现状,特制订航空宇航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内容如下: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宁成员:陈国平、沈 星、陈仁良、余雄庆、金栋平、高存法、裘进浩、胡俊辉、郭万林、邓宗白、蒋彦龙、陆志良、陈少林 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李明成成员:王中叶、朱春玲 、史治宇、黄达、黄卫淸三、报名条件(一)申请考核制本办法只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入学前必须把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毕业后参加双向选择就业。(二)报名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已获硕士学位,国外、境外所获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2. 全日制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申请,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