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一、证券公司申请报告的内容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在申请报告中说明申请事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1、变更股东的基本情况,变更股东的原因,转让出资额(股份数量)及比例,转让价格及定价机制等; 2、向现有股东和股权受让方说明有关信息情况,以及证券公司负责该项工作的责任人; 3、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证券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适用); 4、对于股权受让方存在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证券公司股权,或者管理证券公司股权,不符合股东资格条件,抽逃出资等违规行为,或者在承诺的不予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的期限内转让所持股权,或者未按承诺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等,证券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约定的处理措施。证券公司与股东签订的有关处理措施的协议应当作为申请报告的附件。二、入股股东关于入股XX证券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的内容要求应当至少说明、承诺下列事项,并由入股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说明事项1、入股证券公司的目的、投资预期;2、出资款来源;3、入股股东,以及入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其他证券公司(包括直接持有其他证券公司股权,以及以持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