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监局行政许可实施规程项 目法律依据申请人申报材料审查原则及标准审查期限注意事项1、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筹建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保险公司管理规定;3、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4、关于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提交偿付能力报告问题的批复。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筹建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1、除设立营销服务部外,申请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筹建应提交以下材料:(1)设立申请书;(2)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保险公司申请设立中心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其提交的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可以不要求经过审计);(3)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4)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2、申请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设立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文件;(2)营销服务部申报表;(3)营销服务部设立方案;(4)内部管理制度;(5)拟任职主要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