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學生上課錄音、錄影、作成筆記、摘要引述注意事項:,(一) 學生上課要將老師所講的課程錄音或錄影,是 應該經過老師的同意,點頭或口頭同意均可。(二) 一般社會慣例來說,老師講課常常會允許甚至 要求學生做筆記,可以認為老師講課是屬於默 示同意學生做筆記、錄音或錄影的,除非老師 明白表示不同意,應僅限於自已使用,作成的 筆記不可再將其內容上網。(三) 摘要引用部分是重製的行為,報導、評論、教 學、研究等,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 表之著作,是在合於上述,勿須徵求老師同意 ,須明示出處(著作權法第六十四條)。,2,學校因教學需要,公開上映完整之視聽著作注意事項:,學校因教學之需,放映視聽著作,
2、涉及公開上映之行為,惟其行為若符合下述三要件屬合理使用,說明如下:(一)非以營利為目的:其營利目的並非專 指經濟上利益可以立即實現者。 (二)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 任何費用,係指入場費、會員費、清潔費 、清潔費、設備費、服務費、飲食費等與利用 著作行為有關之直接、間接之相關費用。(三)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報酬,應係指表演 人在工作上或職務上就付出勞務所取得之必然 對價。,2,學校因辦理、活動、不收費、不營利、不支給鐘點費:,學校因辦理活動需要,不營利、不收費、不支給鐘點費,僅得以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而利用他人著作重新編曲,涉及改作
3、他人歌曲,非屬第五十五條所允許之範圍,仍需徵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始可利用,否則會構成侵犯著作權。,2,網路下載圖片在圖片加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電腦軟體、歌曲、圖片或文章都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除非有可以主張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應經各類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才不致構成著作權侵害。從網路下載圖片,上面加一些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可能侵害重製權或改作權。,2,學生影印教科書注意事項-1,教科書的影印,著作權法制訂了一些合理使用的規定,依照以下這些規定影印教科書,不會發生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依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學校和老師都可以 在合理範圍內,影印書籍作為上課的
4、教材。所謂 的合理範圍當然要跟老師講課的內容有關係,就 國際實務上客觀的標準來說,通常指影印一本書 的一部分,如果影印全部的話,很難被認可為合 理範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學生可以要求學校 圖書館影印教科書裡面的一部分,另外也可以印 期刊裡的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2, 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學生可以用圖書 館的影印機或自己家裡的影印機,影印教科書 的一部分來使用,現在許多圖書館都採用投幣 式影印機或出售影印卡,方便學生使用影印 機,這種情況下,學生就可以自己印。 依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如果學生需要利 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教科書,而所用的部分, 佔教科書整體
5、的比例不大,對市場影響有限, 客觀上可以認為是合理範圍的話,甚至也可以 利用影印店或便利商店的影印機,來影印教科 書的一部分,拿來上課,學生、影印業者都不 會有侵權的問題。,學生影印教科書注意事項-2,2, 至於到底印多少才算是合理範圍,很難一概 而論,必須依照具體個案的情況來做判斷。 但是可以確定的說,如果影印整本教科書, 是超過合理使用範圍的,一定會構成侵害著 作權。,學生影印教科書注意事項-3,2,非法影印教科書的法律責任 :,(一)影印是重製的方法之一,未經授權影印教科書, 又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時,就是非法重製他人 著作的侵權行為。 (二)非法影印教科書時,學生如果交由影印店代為影 印,由於影印店是以影印為業的營利單位,不管 影印多少份,金額是多少,只要權利人提出告 訴,都必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三)如果學生自己從事非法影印教科書的行為,要負 民事責任,如果權利人進行告訴,也有刑事責任 。對於學生非法影印的行為,提供影印機的圖書 館或自助影印店如果知情的話,有可能成為侵害 重製權的共犯或幫助犯,在這種情形下,當然也 免不掉要負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