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译名:BaoTou Association Of Agricultural Leading Enterprises, 缩写:BTAALE。 第二条 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包头境内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沟通、服务、自律、发展。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倡导行业自律,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本协会的所有活动和各项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主管单位包头市农牧业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包头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包头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一)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制定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