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年度考核办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粤人社发2011125号)、广东教育学院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粤教院人20062号)和广东教育学院院内岗位津贴制度试行方案(粤教院党20042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制定2013年年度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时间: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二、考核范围:2013年12月底在编的教职员工。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一)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年度考核的重点在于教职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