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峰中学教师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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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源学校(中学部)教师评估细则一、师德师风1、散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扣10分。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受公安机关处罚等行为扣10分。3、有违反“省厅八项”规定的行为扣10分。4、不从事第二职业,上班时间不做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违规一次扣10分。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程度扣110分。6、维护学校形象,不挑拨同事关系,不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论,违规一次视情节程度扣110分。7、参加校内外各级学习、会议、集会时,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不遵守纪律扣2分。 8、上班迟到、早退扣1分,未签到扣0.5分;上课迟到、早退扣1分,旷课、旷工扣10分。9、服从学校、学部、处室工作安排,违规一次视情节程度扣110分。 10、事假1天扣1分(累计不足1天按1天计算);病假累计5天扣1分。11、上班时间不戴工作牌、衣着打扮不得体、有不文明语言举止扣1分。12、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心得体会、工作计划总结等。每缺一篇扣1分。13、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不主动制止,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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