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班管理及学徒考核办法(试行)为规范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班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保证教学质量,保障学徒的权益,根据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培养对象与注册 培养对象为试点企业中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学院教务处审查合格的学徒,可注册为非全日制学籍学生。二、学制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学制为2年。三、培养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方式 ,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学徒培养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1.实行“双导师”制。企业应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要着重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