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陕教人201125号陕教人201125号各省属高等学校:根据省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整体要求,我厅于2009年制定下发了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教人200930号),并于2010年组织实施了省属高校教授三级岗位首次申报聘用。为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积极促进省属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省属高校实际,对2009年印发的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作了修订,重点扩充了申报条件相关内容。现将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省属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