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教人201321号义乌市教育系统下属单位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加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激发干部队伍工作活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我市教育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教师法、义乌市镇(街)、机关单位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围绕“抓规范、树形象、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民主公开、分级管理、注重实绩、奖优惩劣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核心,以推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为目的,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组织保证。二、考核对象教育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和各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及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方式对下属单位主要考核全局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特色工作、发展(创新)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考核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下属单位党政正职主要以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