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办发201742号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陇南军分区、武警陇南支队,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陇南各单位:陇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日陇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河流、沟溪、湖泊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绿水青山生态陇南,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