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学校知识产权,规范我校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和华南理工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涉密论文是指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第三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其选题内容为我校承担的科研任务的,按照本规定执行;选题为其所在单位承担的科研任务、且涉及国家秘密的,其学位论文的管理自提交论文评审起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与审批第四条凡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均需申请为涉密学位论文,国家秘密项目主要指:(一) 国家有关部委、省市等下达的由我校负责完成的国家秘密项目,包括武器装备预研项目、民口配套项目、军工“863”项目等。(二) 企事业单位委托我校负责完成的有明确定密依据的国家秘密项目。第五条论文选题未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尚未公开的内部事项的,不能定为涉密学位论文。绝密级的国家秘密项目不能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内容。本科生学位论文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