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商品住房预售前确定义务教育学区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商品住房预售时明确学区工作的通知(合房 2014 165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到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报学区确定事宜,市教育局给区教体局发来学区确定交办单,区教体局在接到市教育局的学区确定交办单后,核准确定该商品住房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学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区确定函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申请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申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五、申报材料 1.学区确定交办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
2、发企业资质证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4. 总平面图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补充合同) 6.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六、服务流程 1.庐阳区区教体局核准申报材料 2.确定该商品住房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学区 3.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区确定函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七、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 :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2:30-5:30 电话咨询: 0551-65699982 十、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 0551-65699999 平台:合
3、肥市 12345 政府服务直通车 http:/10.12.136.75:12345/hfszrx/private/login 2.教育政策咨询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庐阳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构建基本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庐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询问咨询内容 政策讲解 七、办理时限 即时回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
4、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2:30-5:30 电话咨询: 0551-65699982 网络: http:/ 十、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 0551-65699999 平台:合肥市 12345 政府服务直通车 http:/10.12.136.75:12345/hfszrx/private/login 3.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免 试 入学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
5、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2.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六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 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七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
6、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就近入学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学校不得拒绝本入学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跨越入学区域招生。第八条 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居住 、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应当接收。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3.合肥市 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合教 2018 114 号):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
7、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区域内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真制定本区域 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二、承办机构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 四、申请条件 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五、申报材料 1.小学入学:须持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
8、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2.中学入学: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 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 1 张一寸免冠彩照办理报名手续。 六、服务流程 (一)小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子女于 7 月 1 日 3 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 2.学校审核材料。 3.7 月 20 日 25 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初中报名 1.在庐阳区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携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
9、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外区、外地就读且符合“两个一致 ”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我区升学的,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 1 张一寸免冠彩照,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2.区招生办审核材料,通过报名的学生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3.8 月 1 日 5 日,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由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港澳台办)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由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出具证明,子女凭证明及房产、户口等材料到区招生报名,由区招生办办统筹安排入学。 七、办理时限 小学一 个月,初中一个半月
10、。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2:30-5:30 电话咨询: 0551-65699982 十、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 0551-65699999 平台:合肥市 12345 政府服务直通车 http:/10.12.136.75:12345/hfszrx/private/login 4. 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 服务 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
11、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教基 2013 6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更大程度、更高质量地保障随迁子女就学,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要坚持 公办学校为主,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入学渠道,简化就读手续,保障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接受相应的教育,实现“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3.庐阳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
12、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 2010 111 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7 月 8 日由区招办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并统筹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安排至公办学校就 读,百分之百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随迁子女 四、申请条件 能出具符合条件申报材料的、具有接收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随迁子女 五、申报材料 (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 2)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 1 年以上(含 1 年)。 ( 3)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其中,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 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 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提供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六、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