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全國技專校院學生實務專題製作競賽暨成果展決賽與參展說明,中華民國101年5月9日,佈展時間:民國101年5月23日 13:0019:00決賽時間:民國101年5月24日26日10:0017:00地點:高雄成功物流園區 (台糖物流園區)六樓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決賽時間與地點,活動議程,參賽資格各入圍決賽隊伍,皆視為決賽當然參展單位若因故無法參與決賽暨成果展示,請於101年5月15日前e-mail或傳真回覆參展與決賽資格放棄聲明書(附件三),並將正本寄回主辦單位,俾利後續作業。作品佈置佈展時間:101年5月23日 13:0019:00攤位位置:於101年5月23日佈展當日公佈
2、詳細位置圖為維持展場秩序與尊重評審,主辦單位不開放5月24日當天佈展作品佈置並無任何制式形式,可由參賽隊伍自由設計,但只限於各攤位範圍內進行佈置,不得影響到其他參賽隊伍的權益與佔用公用空間。,佈展與參展事項,考量展示效果,建議參展作品之海報大小以90cm*120cm(A0)為上限,以免海報被展桌遮蔽,影響效果,參展攤位示意圖,決審為現場審查,主辦單位建議評審參考作品之創意、研究過程、未來效益及現場展示說明等各項特點進行評審,但不設定任何限制,全權委由評審委員自由評分。工作人員依評審委員之評分高低進行類群之排名,再將排名加總,得出競賽總分,各類群作品競賽總分最低者為第一名,次低者為第二名,依此類
3、推。,評審方式,決審期間,評審委員將不定時至各作品展示攤位進行評分,各參賽隊伍於表訂審查時間,需至少指派一名成員於作品展示攤位等候評審委員進行現場訪談,若評審到場時,該作品成員缺席,視同該隊伍自動放棄受評權利,不得要求評審重評。為維護競賽之公平性,限制僅能由參賽人員進行作品之解說,非參賽人員與指導老師不得提供任何形式之協助,若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立即撤消參賽資格。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有具體事實,則追回資格與獎勵。,評審方式,補助與獎勵方式,補助經費請領方式:主辦單位統計各校參展件數與補助金額後發公文,請各校檢附領據向主辦單位請領補助款,再
4、由參展隊伍依經費支用原則向各校請領核銷補助經費可支用項用:工作費、工讀費、印刷費、影印裝訂、差旅費、車資(不可支付計程車資)、運費、展品製作材料費、資料收集費,各類群績優作品前三名及佳作,頒予禮券、獎盃及獎狀以資鼓勵。,優勝獎勵,單位:新台幣元,參展人員平安保險資料(附件一),最晚於101年5月15日繳交。入圍作品參賽同意書(附件二),最晚於101年5月23日繳交。,應繳交資料,保險:主辦單位自101年5月23日起至5月26日止為各參賽隊伍成員投保旅行平安保險。被保險人除參賽隊伍人員外,每隊可額外加保2位協助參賽人員唯公務人員及國立學校專職人員,依規定不予投保。用餐:主辦單位自101年5月24日起至5月26日止提供各參賽隊伍每日午餐,請憑餐券至用餐處用餐。訂房:請洽雄獅旅行社黃琬婷小姐 07-2137945,保險、用餐與訂房,簡報完畢,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