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实施细则 (定稿)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园艺学院综合测评补充实施细则。 (一) 关于办法第五条第 2 点的补充实施细则 1. 全班同学进行互评打分,要求班主任必须参与指导监督。 2. 班内互评分精确到 0.01 分。 3. 班内互评时,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等级 分值(分) 备注 优 4.50-5.00 其中评为 5 分的人数小于等于所在班级人数的 25% 良 3.85-4.50 中 3.00-3.85 差 3.00 以下 由班级决定各等级比例 (二) 关于办法第五条第 3 点的补充实施细则 1.荣誉称号加分 按学校综合测评条例加分,除政府部门,学校、党团机关外的其他组织、 机构或单位表彰的荣誉降级减半加分。 2.社会工作加分 (1)学生组织分类 级别 组织名称 校级组织 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青志、校红十字会、校广 播站、校报记者队、校学生工作通讯社、校团委信息技术中心、校职 业规划园、校阳光团队、校勤工助学服务队、校党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