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1.资金基本情况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目前我国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与我们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目标完全一致。同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为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03年,我市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1.创城宣传活动;2.行业创建活动;3.志愿者服务活动;4.美丽乡村创建活动;5.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绩效目标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素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升城市文明常态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