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 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 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第三条 部门决算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报表设计、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信息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 及对部门决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等。第五条 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 政事业单位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