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7年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一、组织管理(一)成立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具体包括:确定复试办法、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及实施复试工作。(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三)复试前,组织复试小组成员熟悉规范、掌握政策,以保证复试质量。二、复试办法(一)复试名单的确定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7年博士复试基本要求,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查询。(二)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需要审查的材料包括: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三)复试的方式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1)英语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