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要求。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请各监理部认真组织实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各项目总监应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前提下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监理规划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二)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本制度附录二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总监的指导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依据项目的特点、所包含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监理细则须经项目总监审批后实施。 (三)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