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 10KV 高低压配电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 2018( WHZB-015) 招 标 人: 株洲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 :二一八年 八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1.总则 . 16 2.招标文件 . 18 3.投标 文件 . 18 4.投标 . 21 5.开标 . 21 6.评标 . 22 7.合同授予 . 22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I) . 31 1.评标方法 . 35 2.评审
2、标准 . 35 3.评标程序 .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6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3 1.工程量清单说明 . 84 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公布内容 . 84 3.投标报价说明 . 85 4.其他说明 . 88 第六章 图 纸 . 9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93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93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 93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 9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96 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 . 97 目 录 . 9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9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01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3、 103 四、投标保证 金 . 104 五、项目管理机构 . 104 六、拟分包计划表 . 107 七、资格审查资料 . 108 八、其他 . 113 九、承诺书 . 117 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格式 . 118 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 . 120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 10KV 高低压配电工程 已由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株发改审2017 89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市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株洲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4、为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 10KV 高低压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北侧 。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北侧,规划 11路南侧,西侧毗邻株洲市军分区新营院,工作内容为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变压器、高低压进线柜、计量柜、出线柜,主、备供源电缆及室外电缆保护管敷设、室外环网柜安装等。 2.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保修要求:根据
5、国务院 2000年第 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
6、、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项要求。 3.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 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7、。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4.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肆万元 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年 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8、,下同)止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进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相关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 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
9、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 111 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 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
10、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招 标 人: 株洲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 455#财政大楼八楼 联 系 人: 黄积胜 电 话: 17707330563 招标代理 机构: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 联 系 人: 刘宁 联系电话: 0731-28828879、 1800741551
11、1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株洲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 455#财政大楼八楼 联系人: 黄积胜 电 话: 1589733059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 联 系 人: 刘宁 联系电话: 0731-28828879、 18007415511 邮箱 : 1.1.4 项目名称 株洲市
12、交流干部周转住房 10KV 高低压配电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北侧 。 1.2.1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9 月 7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10 月 20 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
13、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誉 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 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
14、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
15、建造师 执业资格 , 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 。 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 项要求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 发送 word 文本至。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提出问题,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 前 招 标 人 澄 清 文 件
16、 发 布 方 式 : 在 株 洲 公 共 资 源 网 站( http:/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的函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天前 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 文 件 的 提 问 方 式 : 书 面 提 问 ,,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和 条款。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提出问题,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 30 日 10 时
17、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 需 确 认 ,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在 株 洲 公 共 资 源 网 站( http:/)上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 需 确 认 ,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在 株 洲 公 共 资 源 网 站( http:/)上下载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正规渠道提交的澄清、补 正、说明等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18、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肆万元 整 ( 人民币 )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其他账户转汇入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或其它账户转汇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 :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 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帐号: 43001500562059666666-1589 (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
19、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 10KV 高低压配电工程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 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 10KV 高低压配电工程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投标截止时间 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 特别 提示: 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市分行湘银支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和0731-22864427 (联系人:刘岚)。 开
20、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验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 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书面报告至招标人同意退
21、还后,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五日内由收款人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退还(具体事宜请致电 0731-28681388)。退款申请格式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3.4 条。 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至少 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22、 编 列 内 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5 年 8 月起至 2018 年 7 月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6.3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 2) 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都应由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
23、在其投标文件中。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 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 4)当投标人采用硬质或塑胶等外封面不便签署时,外封面可不签署,但应在投标文件内按外封面格式设置内封面并签署。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分
24、别一式 肆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 ;技术标部分一式肆份,不分正副本。 3.6.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 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3 册,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考虑到商务部分(即投标报价书)纸质文档较多,制作工作量很大,为合理节约社会成本,商务部分(即投标报价书)中的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在投标时可制作一式一份,放入正本或另册装订。定标后 5 日内中标人应加印叁套给招标代理人备案存
25、档。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 订,提倡双面打印。 如投标文件过厚,导致胶装时无法装订的,投标人可将该部分投标文件分册装订。 投标文件电子版本 1 份( U 盘形式),具体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4 项“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提供。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 24 楼电话: 0731-2882887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函/商务标)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6、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指示牌)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8 月 30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指示牌) 5.2(4) 密封情况检查 密封 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相互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 5.2(6) 开标顺序 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或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依法
27、组建; 社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 工作日内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按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似项目是指
28、指近三年已完工单项合同造价 142 万元以上输变电(供配电)工程 。 评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要求的,则视同无类似项目经历 ) 。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 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 (湘建建 2015185 号 )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