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1.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1.1 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1.1.1 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 总工期本合同段合同工期为334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施工总工期不长于334日历天,从计划开工日期开始计算达到轨通的工期不长于1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7年1月1日,计划轨通日期2007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07年11月30日。 铺轨基地及工程工期节点 2006年8月中标方进行铺轨基地建设; 2007年1月1日提交铺轨工作面,中标方开始铺轨工程; 2007年7月15日轨通,轨通工期为196日历天; 轨道验收完成工期为334日历天。 第二阶段临管运输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1.1.2 投标人对工期的安排 具备铺轨基地建设条件后,计划于2006年8月1日安排人员进场,开始进行安定路铺轨基地建设施工,2006年11月30日前建成并开始进存轨料;02合同段轨道铺设工程施工计划于2007年1月1日开工,2007年6月25日达到轨通,历时176日历天,比招标人要求的轨通